各位考生:
現將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2010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報名簡章》轉發給你們,并結合北京地區實際情況通告如下:
一、報名日期和辦法:
2010年度北京地區考生全部采用網上報名方式。
報考人員可以同時報考專業階段考試6個科目,也可以選擇報考部分科目。報名費每科60元。
報名登錄網址:www.bicpaks.com.cn(該網址將于3月26日正式開通)
北京地區報名的考生網上報名時間:3月26日至4月8日
(最新報考:北京2010注冊會計師考試報名時間延長至4月15日)
請您在本年度規定的報考期間內及時進行網上報考,逾期未報的無法補報。
(一)首次報名的報考人員(含應屆畢業生)的報名方式:
1.以前年度未參加過北京地區報名的考生須先在網上完成預報名再到現場進行報考資格確認。考生初次進入北京市注冊會計師考試報名網站報名時,請先進行新考生注冊,上傳近期免冠照片,在網上完成考試預報名后再到現場進行報考資格確認。
2.請考生真實準確地錄入基本信息,按照要求選擇報名科目、訂購教材和輔導班,打印《2010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北京地區網上預報名檔案管理表》并認真核對各項信息。
3.應屆畢業生須按規定填寫《應屆畢業生報名承諾書》,到北京市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進行報考資格確認,驗證合格后方可取得準考證。屆時如未能取得大專以上學歷證書原件,原考試報名作廢,考試報名費用不再退還。
注:《應屆畢業生報名承諾書》可在網上報名時下載打印。
4.現場資格確認辦法:
1) 現場資格確認時間:5月5日至5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周六、日不休息)
2)現場資格確認地點:北京西城經濟科學大學二號院(西直門內南草廠街63號),乘車路線:乘105、111、808路西直門內下車,乘7路新開胡同下車,地鐵西直門站下車。
3)現場資格確認時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原件(應屆畢業生攜帶《應屆畢業生報名承諾書》及學生證)和《2010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北京地區網上預報名檔案管理表》,未進行報考資格確認的考生報考無效。
4)在國外取得學歷學位的報考人員,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注:請考生提前辦理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手續。
5.繳費方式:網上預報名成功并經現場確認報考資格后,請考生回網上辦理繳費手續。
(二)非首次報名的報考人員的報名方式:
1.參加過北京地區報名考試的考生,全部在網上完成考試報名、訂購教材、輔導班報名及繳費等事宜。
2.繳費方式:報考費用均采用在線支付的形式,考生可持首信易支付所支持的任意卡種支付報考費用。為保證考生繳費的順利進行,請考生務必仔細閱讀《網上支付指南》。
(三)考生繳費成功后,需打印《2010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北京地區網上報名檔案管理表》,用于核對報考信息和查看準考證的網上打印時間。
(四)不接待集體報名。
二、免試的辦理:
符合辦理免試條件的考生,請于4月12日至4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向北京考辦提供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及免試申請表一式兩份(加蓋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經審核確定并報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核準后,方可免試。
注:《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科目免試申請表(2010年度)》網上下載打印, 應使用標準A4紙張。
三、專業階段考試輔導用書:
(一)2010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輔導教材。
考試輔導教材為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根據財政部考試委員會發布的考試大綱,編寫出版考試輔導教材、經濟法規匯編以及近3年考試試題匯編,報考人員可在報名時自愿訂購。考試用書采取網上訂購由小紅帽免費配送。
(二)為了預訂教材的考生能盡快領取到教材,必須準確填寫北京地區詳細通訊地址。(僅限于北京地區小紅帽覆蓋區域,詳細請查看《考生手冊》。)
另:2010年北京注協推出與中注協教材配套的考試輔導用書。具體請咨詢北京注協繼續教育部,電話咨詢:88392929轉繼續教育部或400-690-3690。
考試用書將于4月9日至23日配送。
四、考前輔導:
(一)輔導班報名時間:從2010年3月26日開始,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同時進行。
(二)網上報名:考生登錄考試報名網www.bicpaks.com .cn,按網上報輔導流程完成輔導班報名和網上支付。
(三)現場報名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周六日休息。
(四)現場報名地點:北京市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北京市海淀區阜成路33號,北京工商大學西區院內,乘56、121、335、336、645、746、846、850、運通106路在航天橋東下車)。注:因5月5日-16日進行2010年新考生現場資格確認,在此期間輔導班現場報名改在確認地點。
詳見輔導班簡介及課表。
輔導面授班咨詢電話:68980880、68900237
另:北京注協2010年即將開通網上輔導,詳情請考生登錄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培訓網www.bicpaedu.com,電話咨詢:88392929轉繼續教育部或400-690-3690。
五、考生信息獲取渠道:
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網址:www.bicpa.org.cn
注冊會計師考試報名網址:www.bicpaks.com.cn
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考試部辦公地址:海淀區阜成路33號(北京工商大學西區院內)
咨詢電話:68980880、68900237
聲訊臺電話:1605757、95001986、96001986
北京市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
根據《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財政部令第55號)的規定,現將2010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報名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具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二、免試條件
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包括學校及科研單位中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職稱者),可以申請免予專業階段考試1個專長科目的考試。
申請免予考試的人員,應當填寫《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科目免試申請表(2010年度)》(見附件),并向報名所在地省級財政廳(局)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地方考辦)提交高級技術職稱證書及復印件。地方考辦審核無誤后,報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財政部考辦)審核批準,方可免試。
三、報名程序及要求
報名:分為網上預報名和現場確認(網上確認)兩個步驟,逾期不予辦理。首次報名的報考人員,在網上預報名后,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現場確認;非首次報名的報考人員,可在網上報名的同時,同步進行網上確認。
(一)網上預報名
報考人員應于2010年3月26日—4月8日期間,登錄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http://link.233.com/23805)注冊會計師考試網上報名專欄(或http://link.233.com/17004)實施網上預報名,選擇考區,并真實地填報相關信息,上傳近期(上年或本年)免冠照片。報名成功后,獲取網報編號并打印網絡報名表。如有考生確實符合報考條件,但未能通過計算機審核致使網上預報名不能成功的,可向所在地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簡稱地方考辦)咨詢。
(二)現場確認(網上確認)
首次報名的報考人員應于5月24日-6月10日(不含公休日),到報考地的地方考辦或代理機構辦理報名資格確認手續。辦理報名現場確認手續時,報考人員需持網絡報名信息表、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證書和中級以上職稱證書,并繳納考試報名費。
非首次報名的報考人員在網上預報名階段,可直接通過報名系統在網上支付報名費,支付成功后即為報名確認,無須再進行現場確認。
(三)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可以同時報考專業階段考試6個科目,也可以選擇報考部分科目。
四、考試科目和范圍
專業階段考試科目: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經濟法、稅法。
考試范圍:由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以下簡稱財政部考委會)在發布的考試大綱中確定。
五、考試方式
考試方式為閉卷、筆試。
六、考試時間安排
2010年9月11日 上午08:30—11:00 審計
下午13:00—15:30 財務成本管理
下午17:30—19:30 經濟法
2010年9月12日 上午08:30—11:30 會計
下午13:30—15:30 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
下午17:30—19:30 稅法
七、準考證的領取或打印
報考人員根據所在地的地方考辦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領取準考證,或通過網絡下載打印準考證。
八、考試報名費
考試報名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價格主管部門及財政部門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
九、輔導教材購買及問題解答
(一)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根據財政部考委會發布的考試大綱,編寫出版6個科目考試輔導教材、經濟法規匯編以及近3年考試試題匯編,報考人員在網上預報名的同時可在網上自愿訂購,所訂購的輔導教材將免收配送費直接寄至考生。
(二)如果報考人員在復習中遇到專業問題,可向財政部考辦尋求解答,請將問題傳真至010-88250022或分科目發送郵件至下列郵箱:
會計科目:examkj@cicpa.org;
審計科目:examsj@cicpa.org;
財務成本管理科目:examcw@cicpa.org;
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科目:examgzlf@cicpa.org;
經濟法科目:examjjf@cicpa.org;
稅法科目:examsf@cicpa.org。
財政部考辦自2010年6月起,將在《中國注冊會計師》雜志和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專欄中陸續刊出問題解答。
十、試卷評閱、成績認定和成績核查
(一)應考人員答卷由財政部考辦集中組織評閱。考試成績經財政部考委會認定后,由地方考辦通知應考人員。
(二)每科考試均實行百分制,60分為成績合格分數線。
(三)成績發布后,如果應考人員本人提出成績核查,可在考試成績發布之日起1個月內向報考地的地方考辦提出申請,財政部考辦組織成績核查。
(四)專業階段考試的單科考試合格成績5年內有效。對在連續5個年度考試中取得專業階段考試全部科目考試合格成績的考生,財政部考委會頒發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書。考生向參加專業階段考試最后一科考試所在地的地方考辦領取。
十一、報考人員其他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應當認真閱讀《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財政部令第57號)等相關文件(可在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http://link.233.com/23805上查閱,或到報名點查閱)。報名即視為全部認同并承諾遵守上述文件。
(二)報考人員領取或下載準考證時,應同時領取或下載由財政部考辦編印的《應考人員必讀》。請應考人員認真閱讀,并按要求參加考試。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可根據本簡章,制定本地區的報名簡章。
附件:
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科目
免試申請表(2010年度)
姓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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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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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職稱 |
職稱評定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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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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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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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請
免試科目
(畫√) |
審計 |
財務成本管理 |
經濟法 |
會計 |
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 |
稅法 | |||||||||
申請人應當對上述信息及資 料的真實性負責,并簽名確認。 |
簽名: 年 月 日 | ||||||||||||||
申請人所在
單位人事
主管部門
對技術職稱
的 確 認 |
簽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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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市
考辦意見 |
簽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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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地方
考辦意見 |
簽 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