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關于新考試制度下2009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報名的通知
根據《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財政部令第55號)的規定,現將2009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報名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具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二、考試科目和范圍
專業階段考試科目: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經濟法、稅法。
考試范圍:由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在發布的考試大綱中確定。
三、報名日期和辦法
漳州市考生全部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
報名人員可以在一次考試中同時報考專業階段考試6個科目,也可以選擇報考部分科目。報名費每科55元。
報名登錄網址:http://link.233.com/17004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聯系方式
網上預報名時間:2009年4月20日至4月30日(含雙休日,請各考生在確認時間前進行網上報名)。
現場確認時間:2009年4月20日至4月30日(含雙休日)
地點:漳州市薌城區平等路72號漳州市財政局大樓1樓會計科
聯系電話:0596-2027910
(二)報名辦法
報名人員網上報名后,憑打印的《報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或技術職稱證書原件等,于規定時間到指定確認點進行報名確認并繳費。
四、考試方式
考試方式:閉卷、筆試。
五、考試時間安排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答卷時間 |
2009年9月19日 |
上午8:30--11:00 |
審計 |
150分鐘 |
下午13:00--15:30 | 財務成本管理 |
150分鐘 | |
下午17:30--19:30 | 經濟法 |
120分鐘 | |
2009年9月20日 |
上午8:30--11:30 |
會計 |
180分鐘 |
下午13:30--15:30 | 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 |
120分鐘 | |
下午17:30--19:30 |
稅法 |
120分鐘 |
六、免試條件
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包括學校及科研單位中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職稱者),可以申請免予專業階段考試1個專長科目的考試。
申請免予考試的人員,應當填寫《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科目免試申請表(2009年度)》(見附件),并向報名所在地考辦提交高級技術職稱證書及復印件。地方考辦審核無誤后,報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審核批準,方可免試。
七、輔導教材購買及問題解答
(一)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根據財政部考委會發布的考試大綱,編寫出版考試輔導教材以及《經濟法規匯編》,應考人員可在報名時自愿訂購。
(二)如果應考人員在復習中遇到專業問題,可向財政部考辦尋求解答,請將問題傳真至010-68703206或分科目發送郵件至下列郵箱:
會計科目:examkj@cicpa.org;
審計科目:examsj@cicpa.org;
財務成本管理科目:examcw@cicpa.org;
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科目:examgzlf@cicpa.org;
經濟法科目:examjjf@cicpa.org;
稅法科目:examsf@cicpa.org.
財政部考辦自2009年6月起,將在《中國注冊會計師》雜志和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專欄中陸續刊出問題解答。
八、試卷評閱、成績認定和成績核查
(一)應考人員答卷由財政部考辦集中組織評閱。考試成績經財政部考委會認定后,由地方考辦通知應考人員。
(二)每科考試均實行百分制,60分為成績合格分數線。
(三)成績發布后,如果應考人員本人提出成績核查,可在考試成績發布之日起1個月內向報考地的地方考辦提出申請,財政部考辦組織成績核查。
(四)專業階段考試的單科考試合格成績5年內有效。對在連續5個年度考試中取得專業階段考試全部科目考試合格成績的考生,財政部考委會頒發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書。考生向參加專業階段考試最后一科考試所在地的地方考辦領取。
九、提請應考人員注意的其他事項
(一)應考人員應當認真閱讀《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財政部令第40號)等相關文件(可在福建省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http://cz.fjicpa.org.cn查閱)。報名即視為全部認同上述文件,應當自覺遵守。
(二)應考人員考試前應認真閱讀《應考人員必讀》(可在福建省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http://cz.fjicpa.org.cn查閱),并按要求參加考試。
十、港澳臺地區居民及外國人報名
港澳臺地區居民及外國人報名時間、地點和辦法參閱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居民及外國人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報名簡章(2009年度)》。
附件: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科目免試申請表(2009年度)
附件:
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科目免試申請表(2009年度)
姓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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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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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職稱 |
職稱評定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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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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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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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
免試科目
(畫√) |
審計 |
財務成本管理 |
經濟法 |
會計 |
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 |
稅法 | |||||||||
申請人應當對上述信息及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并簽名確認。 |
簽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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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所在
單位人事
主管部門
對技術職稱
的 確 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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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 章
年月 日 | ||||||||||||||
地、市
考辦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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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 章
年月 日 | ||||||||||||||
省級地方
考辦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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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 章
年月 日 |
1. 此表一式兩份,考生須向當地考辦提交高級職稱證書或批文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審驗)及復印件,復印件上需加蓋主管部門印章。
2. 已申請過免試的考生不得重復申請,也不得更改免試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