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摘要:報考人員應于2010年3月26日—4月8日期間(逾期不辦理補報),登錄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http://link.233.com/23805)專業階段考試網上報名專欄(或http://link.233.com/17004)實施網上預報名,選擇考區,并真實地填報相關信息,上傳近期(上年或本年)免冠照片2010年起,河北省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考區已合并為4個市,即:石家莊、唐山、保定、邯鄲。新考生應于5月24日-6月10日(不含公休日)進行現場確認。
河北省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報名簡章(2010年度)
根據《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財政部令第55號)的規定,現將2010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報名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具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二、免試條件
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包括學校及科研單位中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職稱者),可以申請免予專業階段考試1個專長科目的考試。
申請免予考試的人員,應當填寫《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科目免試申請表(2010年度)》(見附件),并向所在市財政局會計科提交高級技術職稱證書、身份證及復印件。各市財政局會計科初審無誤后,匯總上報河北省注冊跨技師協會審核,經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財政部考辦)批準,方可免試。
三、報名程序及要求
老考生可在網上報名并繳費的同時,同步進行網上確認。
新考生報名先在網上預報名,并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現場確認后,在網上繳費確認,逾期不予辦理。
(一)網上預報名
報考人員應于2010年3月26日—4月8日期間(逾期不辦理補報),登錄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http://link.233.com/23805)專業階段考試網上報名專欄(或http://link.233.com/17004)實施網上預報名,選擇考區,并真實地填報相關信息,上傳近期(上年或本年)免冠照片。報名成功后,獲取網報編號并打印網絡報名表。如有考生確實符合報考條件,但未能通過計算機審核致使網上預報名不能成功的,可向所在地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簡稱地方考辦)咨詢。
(二)現場確認(網上確認)
2010年起,河北省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考區已合并為4個市,即:石家莊、唐山、保定、邯鄲。
新考生應于5月24日-6月10日(不含公休日)進行現場確認,設考區的4個市:石家莊市(確認地址:康樂街35號)、唐山、保定、邯鄲的考生直接到所在地考辦確認,未設考區的7個市(承德、張家口、廊坊、秦皇島、滄州、衡水、邢臺)考生可到當地財政局會計科辦理報名資格確認手續,報考人員需持網絡報名信息表、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證書或中級以上職稱證書,并在《報名資格確認表》中注明預報名時所選考區。新考生現場確認后在網上繳納考試費用。老考生在網上報名,選擇考區,并在網上支付考試費用,支付成功后即為報名確認,無須現場確認。
(三)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可以同時報考專業階段考試6個科目,也可以選擇報考部分科目。
四、考試科目和范圍
專業階段考試科目: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經濟法、稅法。
考試范圍:由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以下簡稱財政部考委會)在發布的考試大綱中確定。
五、考試方式
考試方式:閉卷、筆試。
六、考試時間安排
2010年9月11日
上午08:30—11:00 審計
下午13:00—15:30 財務成本管理
下午17:30—19:30 經濟法
2010年9月12日
上午08:30—11:30 會計
下午13:30—15:30 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
下午17:30—19:30稅法
七、準考證的領取或打印
考生可于8月16日—9月12日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八、考試報名費
報名費20元/人,考務費50元/科。
九、輔導教材購買及問題解答
(一)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根據財政部考委會發布的考試大綱,編寫出版6個科目考試輔導教材以及《經濟法規匯編》,考生在網上預報名的同時可在網上自愿訂購,并注明詳細通訊地址和聯系電話,所訂購的輔導教材將免收配送費直接寄至考生,省、市考辦不再辦理現場收費和教材訂購。
(二)如果報考人員在復習中遇到專業問題,可向財政部考辦尋求解答,請將問題傳真至010-88250022或分科目發送郵件至下列郵箱:
會計科目:examkj@cicpa.org;
審計科目:examsj@cicpa.org;
財務成本管理科目:examcw@cicpa.org;
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科目:examgzlf@cicpa.org;
經濟法科目:examjjf@cicpa.org;
稅法科目:examsf@cicpa.org。
財政部考辦自2010年6月起,將在《中國注冊會計師》雜志和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專欄中陸續刊出問題解答。
十、試卷評閱、成績認定和成績核查
(一)應考人員答卷由財政部考辦集中組織評閱。考試成績經財政部考委會認定后,由地方考辦通知應考人員。
(二)每科考試均實行百分制,60分為成績合格分數線。
(三)成績發布后,如果應考人員本人提出成績核查,可在考試成績發布之日起1個月內向報考地的地方考辦提出申請,財政部考辦組織成績核查。
(四)專業階段考試的單科考試合格成績5年內有效。對在連續5個年度考試中取得專業階段考試全部科目考試合格成績的考生,財政部考委會頒發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書。考生向參加專業階段考試最后一科考試所在地的地方考辦領取。
十一、其他注意事項
(一)考生應當認真閱讀《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財政部令第57號)等相關文件(可在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http://link.233.com/23805上查閱,或到報名點查閱)。報名即視為全部認同并承諾遵守上述文件。
(二)考生下載準考證時,應同時下載由財政部考辦編印的《應考人員必讀》,并認真閱讀,按要求參加考試。
(三)省考辦咨詢電話:0311—83939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