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下列情形中,可以引起訴訟時效中斷的事由有( )。
A、權利人為主張權利而申請宣告義務人失蹤
B、義務人作出部分履行的承諾
C、權利人被義務人控制無法主張權利
D、權利人(金融機構)依法從義務人賬戶中扣收欠款本息
32.
2012年8月3日甲與乙簽訂租賃合同,將其所有的一幢房屋出租給乙居住,租期一年。2012年10月19日甲又將該已出租的房屋設定抵押與丙簽訂借款合同,并書面告知了乙。2013年4月19日借款合同到期,甲未能按照約定還本付息。關于本案,下列說法錯誤的有( ?。?。
A、乙在有效期內仍有權居住,因抵押合同無效
B、乙在有效期內仍有權居住,因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C、乙在有效期內仍有權居住,但應與房屋的受讓人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D、乙在有效期內是否有權居住由房屋的受讓人決定
33.
下列關于匯兌的特征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規定的有( ?。?。
A、單位和個人各種款項的結算.均可使用匯兌結算方式
B、匯款回單作為該筆匯款已轉入收款人賬戶的證明
C、匯款人對匯出銀行尚未匯出的款項可以申請撤銷
D、匯入銀行對于收款人拒絕接受的匯款,應即辦理退匯
34.
下列各項中,屬于破產程序終結的情形有( ?。?br/>A、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破產費用的
B、和解程序順利完成
C、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進入破產程序,但經過重整后,重整程序順利完成
D、破產財產分配完畢的
35.
下列各項中,應界定為國有資產的有( ?。?。
A、由國家事業單位提供擔保,完全用借入資金創辦的國有企業,其收益積累的凈資產
B、由幾個國有單位出資創辦的以集體所有制名義注冊登記的企業的稅后利潤
C、國有企業從稅后利潤中提取的公益金
D、國有企業工會用企業按國家規定撥付的工會活動經費結余購建的資產
36.
下列關于金融企業資產評估范圍的確定的相關說法中,正確的有( ?。?。
A、對子公司增資擴股造成原國有股東股權比例發生變化的,需要對子公司進行整體資產評估
B、以債權轉股權方式進行債務重組的,應對擬轉股的企業進行整體資產評估
C、收購非國有單位股權的,應對被收購企業進行整體資產評估
D、收購非國有單位非股權類資產,應對所涉及的資產進行評估
37.
某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外方合營者未按照合同的規定如期繳付其出資,經中方合營者催告1個月后仍未繳付的,可能引起的法律后果有( ?。?。
A、視同外方合營者自動退出中外合資經營企業
B、中方合營者向原審批機關申請批準解散中外合資經營企業
C、中方合營者向原審批機關申請批準另找外方合營者
D、外方合營者賠償中方合營者因其未繳付出資造成的損失
38.
下列人員中,應對普通合伙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有( ?。?。
A、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B、被聘為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C、合伙企業債務發生后的新人伙人
D、合伙企業債務發生后的退伙人
簡答題
39. {TSE}A股份有限公司為一家于2011年1月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上市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其實收股本為人民幣12000萬元,均為普通股,每股票面金額為1元,董事會由7名董事組成。2014年2月,中國證監會在對A公司進行的例行檢查中發現如下事實。
(1)A公司于2013年3月18日召開了2012年度股東大會,在該次股東大會上審議通過了A公司對控股股東B公司向C銀行借款提供擔保的決議。經查:在股東大會進行該項表決時B公司未參與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股東大會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52.4%獲得通過。
(2)A公司因原材料成本大幅上漲,造成2013年度虧損560萬元,股東大會決議以360萬元的法定公積金和200萬元的資本公積金彌補虧損。
(3)A公司原董事會秘書甲因個人原因于2013年2月辭職離任,A公司未將該事項向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報送報告,也未予公告。經查,甲于2013年7月轉讓了其所持A公司股份的20%。
(4)A公司總經理乙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擅自決定將公司200萬元的資金借貸給其親屬投資開發房地產項目,獲得好處費20萬元,后由于房地產市場行情劇變,該筆借款至今無法收回,給A公司造成了損失。經查,連續180日以上合計持有A公司普通股1.88%股份的26位股東,于2013年4月聯名書面請求A公司股東大會就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乙承擔賠償責任,但A公司股東大會除將乙所得的20萬元好處費收歸公司所有外,未就要求乙賠償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A公司的上述26位股東為了公司的利益,于2013年7月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
(5)2014年1月,A公司向中國證監會申請發行優先股6100萬份,共籌集資金24400萬元,已知2013年A公司經審計的凈資產是50000萬元,A公司自2011年1月上市以后未發行新股。
要求:根據《公司法》和相關的法規、規章,分析回答下列問題。
根據本題(1)所述事實,分析說明A公司股東大會做出的對B公司提供擔保的決議是否合法?
40. {TSE}2010年8月8日,甲、乙、丙、丁共同出資設立了一家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公司)。公司未設董事會,僅設丙為執行董事。2011年6月8日,甲與戊訂立合同,約定將其所持有的全部股權以20萬元的價格轉讓給戊。甲于同日分別向乙、丙、丁發出擬轉讓股權給戊的通知書。乙、丙分別于同年6月20日和24日回復,均要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購買甲所持公司全部股權。丁于同年6月9日收到甲的通知后,至7月15日未就此項股權轉讓事項作出任何答復。戊在對公司進行調查的過程中,發現乙在公司沒立時以機器設備折合30萬元用于出資,而該機器設備當時的實際價值僅為10萬元。公司股東會于2011年2月就2010年度利潤分配作出決議,決定將公司在該年度獲得的可分配利潤68萬元全部用于分紅,并在4月底之前實施完畢。至7月底丁尚未收到上述分紅利潤,在沒有告知公司任何機構和人員的情況下,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實施分紅決議。
要求:根據上述內容,回答下列問題。
丁未作答復將產生何種法律效果?并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