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會計師事務所:
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關于做好2018年會計師事務所團體會員會費收繳工作的通知》(會協〔2018〕3號)要求,現將2018年會費繳納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8年會費繳納標準
(一)團體會費
1.計算標準
根據中注協團體會費收繳政策,2018年仍暫按《關于布置2017年會計師事務所團體會員會費預收繳工作的通知》(會協〔2017〕10號)明確的標準繳納,會計師事務所2017年度業務收入是指其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從事各項業務取得的收入總和(即“行業管理信息系統財務報表管理系統”會所02表附表1第19行次業務收入合計數。特別強調:“業務收入合計”第19行,應與“事務所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業務收入”第20行以及“12月份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的全年業務收入”第21行一致。如果審計報告收入與納稅收入不一致,應當按照納稅收入數填列“業務收入合計”并附說明)。團體會費按下列標準繳納:
(1)年度業務收入在1億元(含)以下的事務所,按年度業務收入的0.7%繳納。
(2)年度業務收入在1億元以上的事務所,1億元(含)以下部分按年度業務收入的0.7%繳納,1億元至3億元(含)的部分按年度業務收入的0.6%繳納,超出3億元的部分按年度業務收入的0.5%繳納。
2.實際繳納金額計算方法
根據中注協2018年團體會費政策,免收地方協會應上繳中注協的團體會費。因此,我會所屬會計師事務所實際繳納團體會費比例為前述標準的50%:即年度業務收入1億元(含)以下部分會費實繳比例為0.35%,1億元至3億元(含)部分會費實繳比例為0.3%,超出3億元的部分會費實繳比例為0.25%。
請各會計師事務所提交財務報表后在“會費管理”模塊“應繳地方注協”欄目中查詢具體金額,并按此數額繳納團體會費。
(二)個人會費繳納標準
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會費管理辦法》(會協[2004]96號)規定,執業注冊會計師每人每年繳納1000元,并提交注冊會計師繳納會費名單。
二、2018年會費繳納方式及時間
(一)會費繳納方式
會費可選擇現場繳納(現金、轉賬支票)或銀行匯款方式繳納。銀行匯款必須用會計師事務所本單位賬戶匯款并在備注欄注明“會費”,我會不接受其他單位或個人名義的匯款。會費金額保留小數點后面兩位,四舍五入。如有會費繳納方面的問題,請咨詢財務部,聯系電話:88221027,88221029。
(二)繳納時間
銀行匯款方式繳費的,在提交財務報表后即可匯款,現場繳費的,請于2018年4月2日至4月13日,將團體會會費、個人會費上繳我會財務部。
如有疑問,請與北京注協財務部聯系,聯系人:朱瑩,孫曉薇,聯系電話:88221025,88221112。
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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