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考試(原制度)全科通過人員,可于2010年2月15日后,攜本人身份證,到省考辦辦理(外地考生可由當地注協代辦)全科合格證。 通過專業階段全部考試科目(新制度)的考生領取《專業階段合格證書》的時間另行通知。
咨詢電話:0451-53605454
2009年考試(原制度)全科通過人員,可于2010年2月15日后,攜本人身份證,到省考辦辦理(外地考生可由當地注協代辦)全科合格證。 通過專業階段全部考試科目(新制度)的考生領取《專業階段合格證書》的時間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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