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于2009年12月18日正式公布了2009年注冊會計師原制度和新制度考試成績,考試成績以60分為合格。
現將本市原制度和新制度考試成績發布后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12月底考生可收到成績單;自行領取成績單的考生憑準考證于1月4日~1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4:00至定西路1118號二樓領取。
2、單科成績單換發全科合格證登記按成績核查登記時間(2010年1月4日~1月30日,9:30~11:30,13:00~16:00,周日休息)同時受理,請考生帶好所有成績單、身份證復印件(用A4紙),如曾發生身份證號變更或更改姓名的,需提供公安部門的證明、身份證、戶口本和工作單位人事部門證明(都需原件)。
3、凡成績單上有全科合格證號(或專業階段合格證號)屆時請帶上身份證、歷年成績單、最后一年準考證,到定西路1118號商務樓二樓由本人領取全科合格證(或專業階段合格證)。領證日期屆時上注協網將另行通知。
4、成績單上1—9數字說明:“-1”即未報;“-2”即未考;“-3”為取消單科成績;“-4”為取消本場考試成績和3年內(不含當年)不得參加注冊會計師考試;“-5”為取消當年全部科目考試成績和5年內(不含當年)不得參加注冊會計師考試;“-6”為以前年度考試作弊受到停考處罰,期限未滿,不符合報考條件,取消考試成績;“-7”為客觀答題卡上未粘貼條形碼,沒有成績;“-8”為取消本場考試成績和5年內(不含當年)不得參加注冊會計師考試。“-9”標志的為待查。
上海市注冊會計師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