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直管縣經信委、人社局,省直和中直駐皖有關單位,省屬企業:
根據省人社廳《關于做好2017年度全省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皖人社秘〔2017〕304號)要求,從2017年起在全省開展正高級經濟師資格申報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按照“在企業先行試點、成熟后逐步展開”的推進步驟,2017年正高級經濟師的申報對象為全省各類企業單位(含中央駐皖單位)從事經濟管理工作的在職高級經濟師。在外省取得高級經濟師資格的人員,在皖工作滿3年,且符合我省正高級經濟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標準條件的,也可申報。已辦理離退休手續的離退休(含返聘在崗)人員不得參加申報。
二、申報條件及相關說明
申報正高級經濟師專業技術資格的,應符合省經信委、省人社廳《關于印發安徽省正高級經濟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標準條件(試行)的通知》(皖經信人教〔2017〕192號)和皖人社秘〔2017〕304號文規定的相關要求。為確保皖人社秘〔2017〕304號和皖經信人教〔2017〕192號文件的順利銜接,申報人員在提供材料和用人單位審核時需把握以下要求:
1.關于任職及聘任年限的計算。專業技術資格任職或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計算,2017年度申報人員專業技術資格任職及聘任年限計算至2017年12月31日。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職年限連續計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任職年限累計計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當年不得申報且任期相應順延。
2.關于職稱外語和計算機考試。經濟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在申報職稱時,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再作為必備條件。職稱外語和計算機運用能力學習可作為繼續教育內容,凡參加職稱外語和計算機運用能力考試合格者,可按有關規定一次性折算登記繼續教育學時。
3.關于繼續教育。按照有關規定,2016年度以前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時間每年應不少于72學時,2016年(含)之后每年應不少于90學時,且公需科目應不少于三分之一。因故當年度不能按要求完成繼續教育學時的,可順延至下一年度學習。未按要求選修公需科目或達不到規定的年度學時和累計學時的,不得申報正高級經濟師。
三、申報材料要求
正高級經濟師專業技術資格申報,須提交以下材料,并將材料目錄粘貼于申報袋正面:
1.《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見附件1,用A4紙正反面打印裝訂)一式2份,表內貼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另交同底2寸彩色照片2張。
2.《申報正高級經濟師資格人員簡明情況登記表》(見附件2,用A3紙打印)一式2份以及電子版。
3.專業能力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原件審核后退回,復印件須由用人單位審驗蓋章、審簽人簽字,下同)包括: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聘任證書、繼續教育合格證書。
4.業績材料。任現職以來業務工作總結(材料2000字左右,打印并經用人單位審驗蓋章)1份;獲獎證書及其他反映業績成果的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有關部門出具的業績認定證明材料。
5.理論研究成果。任現職以來公開發表或出版的論文著作原件。
6.本人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誠信承諾書(見附件3)公示材料證明(見附件4)審核記錄表(見附件5)原件各1份;
申報材料中,業績成果、論文著作、獲獎情況等,必須是申報人取得現任專業技術資格以來重點是近5年來的情況。論文著作須注明刊物名稱、刊號、發表或出版日期、出版社名稱、字數等。
四、筆試和面試答辯
全省正高級經濟師資格評審采取筆試、面試答辯和評審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所有申報人員均須參加筆試和面試答辯,通過者方可參加評審。具體安排:
1.筆試考試時間為11月2日上午9:00—11:30,考試地點待定。申報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和銀行繳款單于11月1日8:30—17:30到省經信委人事教育處(地址:合肥市屯溪路306號金安大廈南樓702室)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取者視為自動放棄。參加考試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及準考證提前15分鐘進入考場。開考30分鐘后未到者,取消考試資格。
2.面試答辯時間為11月10日上午9:00開始,抽簽依次進行。考場設在省經信委。參加面試答辯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于11月10日上午8:30前到省經信委人事教育處702室報到。無故逾期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其他有關要求
1.加強政策宣傳。開展正高級經濟師資格申報評審工作,是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服務經濟發展的重要內容。各市經信委及有關單位要廣泛通過各種途徑,及時將本通知精神傳達到廣大企業,做好人才服務工作,促進專業人才進步成長。
2.認真審核指導。今年首次開展全省正高級經濟師資格申報評審工作,各有關單位要對照申報標準條件及有關要求,加強指導,精心組織,落實責任,嚴格審核把關,確保申報材料真實、可靠、規范、整潔。申報人員有關信息要在用人單位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各有關單位要根據經濟專業技術人員的申請,按照屬地原則,向省正高級經濟師高評委出具委托評審函集中報送省經信委人事教育處。要按照“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的要求,認真審核申報人提交的材料,逐級由審核人在《審核記錄表》上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對違反誠信承諾、弄虛作假的,實行“一票否決”,立即取消其申報資格,5年內不得再申報,并追究當事人相關責任。
3.統一報送材料。各地申報材料,經市、廳(局)人事部門審核后,統一于10月19日—10月20日集中報送到省經信委人事教育處702室。報送材料時,須填寫帶上《申報正高級經濟師資格人員情況匯總表》(見附件7,用A3紙打印,加蓋公章)及電子版,并附市、廳(局)人事部門開具的委托評審函。省屬企業可直接報送。中央駐皖單位人員,須經有委托資質的主管部門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出具委托評審函,經批準后方可參加評審。逾期報送以及申報者個人單獨報送的材料,不予受理。
4.及時交納評審費用。根據皖價費〔2005〕72號文件規定,申報評審人員須交納評審費500元/人(含考試費100元/人、面試答辯費100元/人)申報材料初審合格后,報送人員須及時憑我委財務處(709室)開具繳款書前往銀行交納評審費用。
5.相關附件及表格,請從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網站(http://link.233.com/25478)下載。
其他未盡事宜由省經信委人事教育處負責解釋。
聯系人:省經信委人教處:張林;電話:0551-62871815.
編輯推薦:2017年高級經濟師報名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