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人當年只能申報一個評委會的一個專業。
(二)事業單位應根據專業技術崗位設置情況實行缺額推薦申報,填寫《高級經濟師資格申報推薦表》(附件4)并由上級單位蓋章確認;其他申報人員所在單位應如實填寫《高級經濟師資格申報推薦表》。單位推薦意見欄須具體寫明對申報人員從事本單位經濟工作所取得業績的評價(200字左右)
(三)對于上一年度參加經濟系列職稱評審未通過的人員,除在申報當年取得以下突出業績和重大貢獻之一的情況外,不予受理:
1.獨立撰寫并公開出版與申報專業內容相關的專著;
2.取得國家級及省部級科技進步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主要貢獻者,具有個人證書;
3.作為項目負責人完成了省部級以上重點攻關項目或產學研項目。
(四)在申報截止日前,需提供完備的申報材料。對于申報截止日后發表的論文、取得的其他材料,不作為今年申報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