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4年度全區正高級經濟師和高級經濟師專業技術資格考評結合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內人社辦發〔2014〕42號
各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包頭市公務員局,自治區各委、辦、廳、局人事部門,自治區直屬各企事業單位人事部門,各人民團體,中央駐區有關單位:
為加強經濟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科學、客觀、公正評價選拔經濟專業人才,進一步規范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決定在2014年度上半年和下半年,全區組織兩次正高級經濟師和高級經濟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考評工作的組織管理
自治區正高級經濟師和高級經濟師資格考評工作,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組織管理。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設在自治區專家服務中心,具體負責相關評審的日常工作。考試工作由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二、申報條件和范圍
(一)凡符合《內蒙古自治區正高級經濟師和高級經濟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評審條件》申報條件的人員均可參加正高級經濟師和高級經濟師資格考試,考試合格后可參加評審。
(二)中央直屬單位的參評人員按照屬地化原則報名參加自治區組織的正高級經濟師和高級經濟師資格考試。考試合格后,由其所屬的中央直屬單位人事部門出具委托函后參加評審。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正高級經濟師和高級經濟師資格考試可免試:
1、國務院頒發的“政府特殊津貼專家”;
2、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
3、“自治區杰出人才獎”獲得者;
4、國家和自治區“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
5、國家人才工程和自治區的“草原英才”工程人選;
6、自治區“深入工農牧業生產第一線做出突出貢獻的科技人員”;
7、科技成果國家級獎獲得者或省部級一等獎獲得者;
8、在旗縣及以下地區工作,獲盟市科技成果一等獎和自治區行業一等獎各一項以上的獲得者。
9、截止2013年年底前,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人員,上半年資格考試可免試;截止2014年年底前,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人員,下半年資格考試可免試。
三、 考試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考試報名工作由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統一負責組織。2014年度上半年正高級經濟師和高級經濟師資格考試采取網上報名,開通時間為2014年3月10日-3月19日。考生登錄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link.233.com/26993/)參加報考。報名且繳費成功后,打印“2014年度正高級經濟師和高級經濟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信息表”一式兩份(一份考生留存為考后領取考試合格證用,一份交當地盟市人社局職稱管理機構留存),逾期不再受理。考試報名實行網上資費方式,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二)考試科目為《經濟學基礎》,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
(三)上半年考試時間為2014年3月29日(星期六)下午14:00-17:00時考正高級經濟師;14:00-16:00時考高級經濟師。合格人員可參加2014年和2015年度相關級別的資格評審。
(四)下半年考試時間為2014年11月1日。合格人員可參加2015年和2016年度相關級別的資格評審。
從2015年開始,全區正高級經濟師和高級經濟師資格考試與全國經濟專業中初級資格考試時間同步進行,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五)2014年度全區正高級經濟師和高級經濟師資格考試,在區直、各盟市所在地和牙克石市均設考點。
(六)參加自治區正高級經濟師和高級經濟師資格考試并達到自治區統一合格標準的人員,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發考試成績合格證書。有效期為2年。
各級人社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堅持政務公開,加大對考評政策的宣傳工作,讓廣大專業技術人員了解政策規定,充分保障他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增強工作的透明度,取得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要嚴格把關,密切合作,做好考試報名及申報評審材料審查等各個環節的工作,確保考評工作的順利開展,為進一步完善經濟專業人才考評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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