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2019年修訂版)第2章 證券投資基金概述,第2節 證券投資基金的運作與參與主體。
考綱要求了解基金行業的運作環節包括:募集、投資管理、托管、登記、估值和會計核算、信息披露等;理解基金行業的主要參與者及其功能和運作關系。【聽配套課程講解>>】
【考點歸納】
一、證券投資基金運作
1.基金自身運作:募集、投資管理、資產的托管、份額的登記交易、估值與會計核算、信息披露以及其他基金運作活動在內的所有環節。
2.基金管理人運作證券投資基金
(1)市場營銷:主要涉及基金份額的募集與客戶服務;
(2)投資管理:體現了基金管理人的服務價值;
(3)后臺管理:份額的注冊登記、資產估值、會計核算、信息披露等。
二、證券投資基金的參與主體
1.基金當事人
(1)持有人:取得基金收益、申贖或轉讓基金份額、出席或委派代表出席份額持有人大會;
(2)管理人:處于核心地位,由基金管理公司擔任;
(3)托管人:獨立于基金管理人,由商業銀行擔任。
2.基金市場服務機構
(1)基金銷售機構:基金宣傳推介、份額發售、基金份額申贖等。
(2)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律師事務所和會計師事務所、基金投資咨詢機構與基金評級機機構。
3.基金監管機構
(1)基金監管機構:對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其他從事基金活動的服務機構進行監督。
(2)自律組織: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基金市場服務機構共同組成。
(3)自律管理者:證券交易所
三、證券投資基金運作關系
【課后習題】
1、基金()是基金的出資人、基金資產的所有者和基金投資回報的受益人。
A. 管理人
B. 托管人
C. 份額持有人
D. 注冊登記機構
2、下列不屬于基金市場參與主體的是()。
A. 基金當事人
B. 基金市場服務機構
C. 基金監管機構和自律組織
D. 社會團體
3、基金份額登記不包括()。
A. 登記過戶
B. 會計核算
C. 結算
D. 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