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了之前的證券基金考試要不要考基金從業,需要視情況而定。
改革前基金科目考試成績認可
(1)《證券投資基金》考試成績認可:已經通過證券業協會組織的《證券投資基金》科目考試的,可重新參加考試或補齊近兩年的后續培訓30個學時后,并通過中國基金業協會的科目一,通過所在機構向中國基金業協會申請注冊基金從業資格。
(2)已經通過證券業協會 《證券投資基金》和《證券市場基礎知識》兩個科目考試,可補齊近兩年的后續培訓30個學時或重新參加考試,通過所在機構向中國基金業協會申請注冊基金從業資格。
(3)《證券發行與承銷》和《證券市場基礎知識》考試成績認可:已經通過證券業協會《證券發行與承銷》和《證券市場基礎知識》兩個科目考試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人(含創業投資基金管理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可補齊近兩年的后續培訓30個學時或重新參加考試后,通過所在機構向中國基金業協會申請注冊基金從業資格。
(4)《基金銷售基礎知識》考試成績認可:在基金銷售機構從事宣傳推介基金、基金銷售信息管理平臺系統運營維護的人員,通過科目一和科目二、或科目一和科目三、或科目一和《證券投資基金》,或《證券市場基礎知識》和《證券投資基金》考試的,可由所在任職機構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申請基金從業資格注冊;通過《證券投資基金銷售基礎知識》或《證券投資基金》考試的,可由所在任職機構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申請基金銷售業務資格注冊。基金業協會為鼓勵提升自身合規專業素養,通過科目一和《證券投資基金銷售基礎知識》考試的,可以申請注冊為基金從業資格。
注:以上科目為改革前舊科目,已停考。
如果您不屬于以上情況,那么參加了證券從業考試,是需要另外參加基金從業的。目前,兩個考試是分開組織實施的。
基金從業考試成績認可期銜接
根據《關于基金從業人員資格注冊有關事項調整的通知》(中基協字〔2019〕348號)有關規定, 通過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組織的相關科目考試后,在四年內可以通過所在機構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申請基金從業資格注冊。超過四年未通過機構申請基金從業資格注冊的,需在注冊前補齊最近兩年的規定后續培訓學時或重新參加從業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