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初級經濟師考試經濟基礎知識講義(16)
第十五章 信用與金融中介
一、信用的內涵與類型
(一)信用的定義、存在前提及本質特征
1.信用的定義(掌握)
信用是指債權、債務關系及其所表現的全部經濟現象,是資金盈余者把一定數量的貨幣資金貸放給資金短缺者。信用是以償還和付息為條件的借貸行為。
2.信用存在的前提(熟悉)
信用在歷史上長期以實物借貸和貨幣借貸兩種形式存在。信用產生的基本前提條件是私有制條件下的社會分工和大量剩余產品的出現。私有制是貨幣和信用存在的共同前提。
3.信用的本質特征(掌握)
(1)信用不是一般的借貸行為,是以償還和支付利息為條件的。
(2)信用是價值運動的特殊形式,是單方面的價值運動。
(3)信用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是債權與債務關系的統一。
(4)信用是與商品、貨幣緊密相聯的經濟范疇。不同社會的信用反映了不同社會的經濟關系。
【例題1·單選題】( )是貨幣和信用存在的共同前提。
A.商品經濟的產生
B.社會分工
C.私有制
D.剩余產品的出現
[答案]C
【例題2·單選題】(2007年)信用是一種有條件的借貸行為,其條件是( )。
A.償還和付息
B.中央銀行的存在
C.商業銀行的存在
D.證券市場的存在
[答案]A
【例題3·多選題】(2006年)信用作為一個經濟范疇,對于其本質的正確認識有( )。
A.它是以償還和支付利息為條件的
B.它是單方面的價值運動
C.它是雙方面的價值運動
D.它僅僅是一種債權關系
E.不同社會的信用反映了不同社會的經濟關系
[答案]ABE
(二)信用的作用(熟悉)
現代經濟從根本上說是信用經濟。信用的作用主要體現在:
1.信用促進社會總需求的擴張與收縮。
2.信用的存在降低了交易成本,方便了交易行為。
3.信用是宏觀經濟調控政策得以有效貫徹實施的橋梁。
4.良好的社會信用關系可以保證信用主體的行為具有長期性和可預測性。
(三)信用的形式(掌握)
1.按債權人和債務人結合的特點分類,分為直接信用和間接信用。
(1)直接信用又稱“直接金融”或“直接融資”,在這種方式下,公司、企業在金融市場上從資金所有者那里直接融通貨幣資金。其方式是發行股票或債券。資金供求雙方直接建立金融聯系,不需要中介。包括預付或賒銷商品形式的商業信用、發行及買賣有價債券形式的公司信用、國家信用等。
(2)間接信用:通過各種金融中介進行借貸活動的信用方式,又稱“間接金融”或“間接融資”。
債權人——金融中介——債務人
【例題·多選題】(2007年)下列信用形式中,直接信用的有( )。
A.商業企業對客戶賒銷商品
B.信用合作社對農戶發放貸款
C.企業發行債券
D.銀行對居民發放購房貸款
E.股份公司發行股票
[答案]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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