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關于做好2016年度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電子化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金人考辦〔2016〕24號
關于做好2016年度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電子化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職改辦、省部屬和市直有關部門、單位: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辦公室《關于做好2016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初級)電子化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浙考發〔2016〕35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將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電子化考試考務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科目。考試定于11月5日進行,具體時間和科目為(與原紙筆化考試相同):
上午 9:00-11:30 專業知識與實務(初級)
下午 2:00- 4:30 經濟基礎知識(初級)
二、報考條件。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居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考試。
(一)初中畢業參加工作滿10年;
(二)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報考條件中涉及專業工作時間期限的,均計算到報考當年年底。因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參加該項考試。
三、考試專業和獲得證書條件。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分為:工商管理、農業經濟、商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經濟(水路)、運輸經濟(公路)、運輸經濟(鐵路)、運輸經濟(民航)、人力資源管理、郵電經濟、房地產經濟、旅游經濟和建筑經濟等15個專業,報考人員根據實際工作選擇其中1個專業報考。考生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經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
四、試題題型、考試方式及要求。試 題題型均為客觀題,采取電子化考試方式,由考生在計算機上作答。考生應考時應遵守考場規則及相關須知。要求考生必須憑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件入場;在 答題前要仔細閱讀顯示器上提示的注意事項或有關須知,并按規定操作電腦和作答;嚴禁攜帶筆、移動存儲設備、電腦、計算器、電子記事本、通訊工具、規定以外 的電子用品或者與考試相關的資料進入座位;嚴禁將試題信息帶出考場。否則,如影響考試和成績的后果由考生自負,如涉及違紀違規的按規定處理。
為方便考生熟練掌握考試系統,人社部考試中心開通了網上練習平臺(網址://www.51cpta.com.cn),即日起可登錄平臺進行試用操作。組織考試的具體要求及突發事件或異常情況的處置,按人社部辦公廳、人社部考試中心下發的初級經濟電子化考試試點通知(含實施方案)和經濟電子化考試考務規程(文件另發)實施。
五、考生報考事項。報考人員于8月10日至29日通過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www.zjks.com),從初級經濟報名入口進入,閱讀“報考須知”及“誠信承諾”后填報“報名表”信息,上傳經專用工具處理后的電子證件照等(照片的處理方法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
(一)考生在完成網上信息填報并點擊“確認”或打印“報名表”后,即可進行網上交費,交費時間截止至8月29日,打印“報名表”供考生留存報名信息。
(二)報名交費成功的考生可于10月31日至11月4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考點設在金華市區。
(三) 相關提示。報名人員在填報信息時要認真檢查,重點防止傳錯照片,選錯考試專業,填錯姓名、證件號或手機號等,在確認無誤后再點擊“確認”或打印“報名表” 并進行網上交費。如發現填報信息有誤,在交費前考生可自行修改,但交費后則不能再修改。否則,如發生差錯或影響考試后果由考生自負。只進行網上信息填報但 未進行網上交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省部屬(省直)單位的定義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
六、考試大綱和參考書目。根據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出版集團有限公司《關于做好2016年度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用書征訂工作的通知》(出版集團公司函字〔2016〕第4號),說明如下。
(一)2016年度經濟考試用書在內容及防偽措施上均有調整。一是考試大綱采用互聯網形式公開發布,發布方式:(1)由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rsks.class.com.cn)提供經濟考試大綱的電子書,購買考試用書的考生可憑正版考試用書序列號免費瀏覽或下載;(2)由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以網頁形式發布經濟考試大綱,供公眾免費瀏覽。二是考試用書和考試輔導書仍以紙質圖書形式出版,內容做了相應修訂,種類不變。
(二)考生自行上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訂購,網站售書咨詢電話:010-64962347。
七、收費標準。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和浙江省物價局、財政廳浙價費〔2016〕71號文件規定,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目70元(按電子化考試計費方法和標準執行)。考生的交費票據,在考試當日到考點指定教室領取或由監考人員發給。
八、成績公布。考試成績待人社部有關部門核準或下達合格線后予以公布。屆時,考生可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查詢并下載考試成績。
九、違紀處理。對弄虛作假和考試舞弊者,一經發現,將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12號令)和我省對人事考試違紀違規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規定(浙人社發〔2014〕140號)處理,確保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順利實施。
附件:2016年度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電子化考試工作計劃
金華市人事考試辦公室
2016年8月9日
附件:2016年度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電子化考試工作計劃
時 間 | 工 作 安 排 |
8月9日 | 市印發考務工作的通知 |
8月10日至29日 | 網絡報名和網上交費 |
10月31日至11月4日 | 考生從網上下載“準考證”,同時各市做好機房調試、測試工作。 |
11 月5日 | 考試 |
待人社部有關部門核準或下達合格線后 | 公布考試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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