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初級經濟師考試財稅稅收輔導第七章(15)
個人所得稅的計稅依據
個人所得稅的計稅依據是應納稅所得額。
?。ㄒ唬┕べY、薪金所得
1.對于在中國境內任職、受雇的中國公民,其每月的工資、薪金收入額允許減除2000元的費用,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2008年3月1日起,我國個稅起征點將從現在的1600元/月上調至2000元/月。
2.對于下列四種人員,其每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在統一減除2000元費用的基礎上,再允許減除2800元的附加減除費用:
(1)在中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中工作的外籍人員;
(2)應聘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中工作的外籍專家;
(3)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外任職或者受雇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個人;
(4)國務院財政、稅務主t管部門確定的其他人員。
3.在中國境內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應合并計算。
(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必要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減除必要費用,是指按月減除2000元。
(四)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產租賃所得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準予扣除20%的費用,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注意:按次計征!
(五)財產轉讓所得
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注意:按次計征!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注意:按次計征!
(七)公益事業捐贈扣除
個人將其所得通過中國境內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以及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地區、貧困地區的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義務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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