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級經濟師考試建筑專業預習講義(32)
第四節 其它工程保險
□商業保險:建設工程設計責任保險;工程監理職業責任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工程質量保險。
□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外來人員綜合保險。
一、建設工程設計責任保險
(一)保險標的與被保險人
□保險標的-設計單位職業責任
□被保險人-設計單位
□三種情況:綜合年度保險(1年內);單項工程保險;多項工程保險。
(二)保險責任與除外責任
1.保險責任(4項):
(1)工程設計單位對造成建設工程損失、第三者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依法應承擔賠償責任。
(2)事先經保險公司書面同意的保險責任事故的鑒定費用。
(3)事先經保險公司書面同意,為解決賠償糾紛而交給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的仲裁費用或訴訟費用以及聘請律師等費用。
(4)發生保險責任事故后,工程設計單位為縮小或減輕依法應承擔的賠償責任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
2.除外責任(7項):
(1)武力行為、暴力行為。
(2)核反應、核子輻射和放射性污染。
(3)不可抗力。
(4)火災、爆炸。
(5)故意行為。
(6)違法行為。
(7)其他間接行為。
(三)保險期限
(1)綜合年度保險的保險期限為l年。
(2)單向或多項工程保險的保險期限由工程設計單位與保險公司具體商定。
(四)保險金額
□賠償限額一般分為每次事故賠償限額、保險期限內累計賠償限額。
建設工程設計責任保險的免賠額通常采取的是免賠額方式,即無論受損害的財產是否全部損失,免賠額內的損失均由工程設計單位自己來賠償。
(五)保險費率
根據工程設計的風險大小及損失率的高低來確定。
二、工程監理職業責任保險
(一)保險標的與被保險人
□保險標的:監理職業責任
□被保險人:監理單位
(二)保險責任與除外責任
1.保險責任
□ 因過失未能履行委托監理合同中約定的監理義務或發出錯誤指令導致所監理的建設工程發生工程質量事故,而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
同時,保險人還負責賠償:
(1)事先經保險人書面同意的仲裁或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
(2)保險責任事故發生時,被保險人為控制或減少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
2.除外責任:
□分為除外責任和相對除外責任:
(1)除外責任包括:①不可抗力;②他人的責任;③被保險人的責任。
(2)對建設工程監理職業責任保險而言,相對除外責任包括:①文件、圖紙或其他資料的損毀、滅失;②由于合法監理分包商的行為導致的向被保險人(總包)的索賠;③交叉責任。
(三)保險金額
□賠償限額一般分為每次事故賠償限額、保險期限內累計賠償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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