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基金的利潤分配和稅收
基金收益主要來自資本利得(來自基金份額凈值的漲跌)和利潤分配(來自現金分紅,其基礎是基金利潤)
一、基金的利潤與利潤分配
(一)基金利潤來源:主要包括利息收入、投資收益、其他收入{一般根據發生的實際金額確認}、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基金的費用
(二)基金利潤分配【當年利潤應先彌補上一年度虧損,當年虧損則不進行分配】
1、封閉式基金:每年不得少于1次,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已實現收益的90%
2、開放式基金:在符合基金分配條件下,每年至少一次
分紅方式:⑴現金分紅;⑵分紅再投資。
3、貨幣市場基金:約定為紅利再投資,并應當每日進行收益分配【每日進行利潤分配】
二、基金的稅收
(一)基金的稅收:免征營業稅;2008.4.24買賣股票0.1%收印花稅;暫不征收企業所得稅
(二)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的稅收:管理人托管人從事管理活動的收入依法征收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及其他稅收;管理人差價收入,暫不征收企業所得稅
(三)投資者投資基金的稅收:
⑴金融機構差價收入征收營業稅,個人和非金融機構差價收入不征收營業稅;
⑵買賣封閉免征印花稅,開放式暫不征收印花稅;
⑶基金分配收入暫不征收企業所得稅;
⑷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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