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背景資料】
某住宅樓工程地下1層,地上18層,建筑面積22800m2。通過招標投標程序,某施工單位(總承包方)與某房地產開發公司(發包方)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一2013一0201)簽訂了施工合同。合同總價款5244萬元,采用固定總價一次性包死,合同工期400d。
施工中發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發包方未與總承包方協商便發出書面通知,要求本工程必須提前60d竣工。
事件2:總承包方與沒有勞務施工作業資質的包工頭簽訂了主體結構施工的勞務合同。總承包方按月足額向包工頭支付了勞務費。但包工頭卻拖欠作業班組2個月的工資。作業班組因此直接向總承包方討薪,并導致全面停工2d。
事件3:發包方指令將住宅樓南面外露陽臺全部封閉,并及時辦理了合法變更手續,總承包方施工3個月后工程竣工。總承包方在工程竣工結算時追加陽臺封閉的設計變更增加費用43萬元,發包方以固定總價包死為由拒絕簽認。
事件4:在工程即將竣工前,當地遭遇了龍卷風襲擊,本工程外窗玻璃部分破碎,現場臨時裝配式活動板房損壞??偝邪綀笏土瞬A嶋H修復費用51840元,臨時設施及停窩工損失費178000元的索賠資料,但發包方拒絕簽認。
【問題】
1.事件1中,發包方以通知書形式要求提前工期是否合法?說明理由。
2.事件2中,作業班組直接向總承包方討薪是否合法?說明理由。
3.事件3中,發包方拒絕簽認設計變更增加費是否違約?說明理由。
4.事件4中,總承包方提出的各項請求是否符合約定?分別說明理由。
32、 【背景資料】
某建設單位新建辦公樓,與甲施工單位簽訂施5-總承包合同。該工程門廳大堂內墻設計做法為干掛石材,多功能廳隔墻設計做法為石膏板骨架隔墻。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事件:
事件1:建設單位將該工程所有門窗單獨發包,并與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乙施工單位簽訂門窗施工合同。
事件2:裝飾裝修施工時,甲施工單位組織大堂內墻與地面平行施5-。監理工程師要求補充交叉作業專項安全措施。
事件3:施工單位上報了石膏板骨架隔墻施工方案。其中石膏板安裝方法為“隔墻面板橫向鋪設,兩側對稱、分層由下至上逐步安裝;填充隔聲防火材料隨面層安裝逐層跟進,直至全部封閉;石膏板用自攻螺釘固定,先固定板四邊,后固定板中部,釘頭略埋入板內,釘眼用石膏膩子抹平”。監理工程師審核認為施工方法存在錯誤,責令修改后重新報審。
事件4:工程完工后進行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檢測,結果不達標,經整改后再次檢測達到相關要求。
【問題】
1.事件1中,建設單位將門窗單獨發包是否合理?說明理由。
2.事件2中,交叉作業安全控制應注意哪些要點?
3.事件3中,指出石膏板安裝施工方法中的不妥之處,寫出正確做法。
4.事件4中,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再次檢測時,應如何取樣?
33、【背景資料】
某工程項目難度較大,技術含量較高,經有關招標投標主管部門批準采用邀請招標方式招標。業主于2012年1月20日向符合資質要求的A、B、C三家承包商發出投標邀請書,A、B、C三家承包商均按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交了投標文件,最終確定8承包商中標,并于2012年4月30日向B承包商發出了中標通知書。之后由于工期緊,業主口頭指令8承包商先做開_r-準備,再簽訂工程承包合同。B承包商按照業主要求進行了施工場地平整等一系列準備工作,但業主遲遲不同意簽訂工程承包合同。2012年6月1日,業主又書面函告B承包商,稱雙方尚未簽訂合同,將另行確定他人承擔本項目施工任務。B承包商拒絕了業主的決定。后經過雙方多次協商,才于2012年9月30日正式簽訂了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總價為6240萬元,工期12個月,竣工日期2013年10月30日,承包合同另外規定:
(1)工程預付款為合同總價的25%。
(2)工程預付款從未施工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及構(配)件價值相當于工程預付款時起扣,每月以抵充工程款的方式陸續收回,主要材料及構(配)件比重按60%考慮。
(3)除設計變更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外,合同總價不作調整。
(4)材料和設備均由B承包商負責采購。
(5)工程保修金為合同總價的5%,在工程結算時一次扣留,工程保修期為正常使用條件下,建筑工程法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經業主工程師代表簽認的B承包商實際完成的建安工作量(第1月~第12月)見下表。

本工程按合同約定按期竣工驗收并交付使用。在正常使用條件下,2011年3月30日,使用單位發現屋面局部漏水,需要維修,B承包商認為此時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已超過3年,拒絕派人返修。業主被迫另請其他專業防水施工單位修理,修理費為5萬元。
【問題】
1.指出本案招標、投標過程中哪些文件屬于要約邀請、要約和承諾。
2.業主遲遲不與B承包商簽訂合同,是否符合《招標投標法》的規定?說明理由。
3.在業主以尚未簽訂合同為由另行確定他人承擔本項目施工任務時,B承包商可采取哪些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措施?
4.本工程預付款是多少萬元?工程預付款應從哪個月開始起扣?第1月~第7月份合計以及第8、9、10月,業主工程師代表應簽發的工程款各是多少萬元?(請列出計算過程)
5.B承包商是否仍應對該屋面漏水承擔質量保修責任?說明理由。屋面漏水修理費應由誰承擔?
34、【背景資料】
某工程的施工合同工期為16周,項目監理機構批準的施工進度計劃如下圖所示(時間單位:周)。各工作均按勻速施工。施工單位的報價單(部分)見下表。


工程施工到第4周末時進行進度檢查,發生如下事件:
事件1:A工作已經完成,但由于設計圖紙局部修改,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為840m3,工作持續時間未變。
事件2:B工作施工時,遇到異常惡劣的氣候,造成施工單位的施工機械損壞和施工人工窩工,損失1萬元,實際只完成估算工程量的25%。
事件3:C工作為檢驗檢測配合工作,只完成了估算工程量的20%,施工單位實際發生檢驗檢測配合工作費用5000元。
事件4:施工中發現地下文物,導致D工作尚未開始,造成施工單位自有設備閑置4個臺班,臺班單價為300元/臺班、折舊費為100元/臺班。施工單位進行文物現場保護的費用為1200元。
【問題】
1.根據第4周末的檢查結果,在上圖中繪制實際進度前鋒線,逐項分析B、C、D三項工作的實際進度對工期的影響,并說明理由。
2.若施工單位在第4周末就B、C、D出現的進度偏差提出工程延期的要求,項目監理機構應批準工程延期多長時間?為什么?
3.施工單位是否可以就事件2和事件4提出費用索賠?為什么?可以獲得的索賠費用是多少?
4.事件3中C工作發生的費用如何結算?
5.前四周施工單位可以得到的結算款為多少元?
35、 【背景資料】
某高校新建一棟辦公樓和一棟實驗樓,均為現澆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辦公樓地下1層、地上11層,建筑檐高48m;實驗樓6層,建筑檐高22m。建設單位與某施工總承包單位簽訂了施工總承包合同。合同約定:(1)電梯安裝工程由建設單位指定分包;(2)保溫工程保修期限為10年。
施工過程中,發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總承包單位上報的施工組織設計中,辦公樓采用1臺塔式起重機;在七層樓面設置有自制卸料平臺;外架采用懸挑腳手架,從地上2層開始分三次到頂。實驗樓采用1臺物料提升機;外架采用落地式鋼管腳手架。監理工程師按照《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09]87號)的規定,要求總承包單位單獨編制與之相關的專項施工方案并上報。
事件2:實驗樓物料提升機安裝總高度26m,采用一組纜風繩錨固。與各樓層連接處搭設卸料通道,與相應的樓層連通后,僅在通道兩側設置了臨邊安全防護設施,地面進料口處僅設置安全防護門,且在相應位置掛設了安全警示標志牌。監理工程師認為安全設施不齊全,要求整改。
事件3:辦公樓電梯安裝工程早于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完,提前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驗收,總承包單位未參加。驗收后電梯安裝單位將電梯工程有關資料移交給建設單位。整體工程完成時,電梯安裝單位已撤場,由建設單位組織,監理、設計、總承包單位參與進行了單位工程質量驗收。
事件4:總承包單位在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的同時,還提交了《工程質量保修書》,其中保溫工程保修期按《民用建筑節能條例》的規定承諾保修5年。建設單位以《工程質量保修書》不合格為由拒絕接收。
【問題】
1.事件1中,總承包單位必須單獨編制哪些專項施工方案?
2.指出事件2中錯誤之處,并分別給出正確做法。
3.指出事件3中錯誤之處,并分別給出正確做法。
4.事件4中,總承包單位、建設單位做法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