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浙江一級建造師資格審核方式
根據往年考務通知,浙江一級建造師考試資格審核方式為考后資格核查。流程如下:
(一)對于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的人員,相關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通過在線方式自動完成核查, 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直接進行網上公示,無需再進行現場報考資格審核(個別有情況反映的除外)。
(二)對于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的人員,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還需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考后報考資格核查(以下稱“考后核查”)。
(三)對于應試科目成績全部合格的考生,還應完成以下工作流程:
1.對于“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的,在成績公布后合格成績直接網上公示 10 個工作日。期間,如有情況反映,涉及報 考資格的由省建設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核查,涉及考風考紀和填報 信息不實的由省直和各市(考區)人事考試機構負責核查。在未 查清事實前,以及考后審核逾期的,暫按“報考條件待核查”處理,對其不進行成績數據和證書相關操作。經查實不符合報考資 格或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告知承諾制和資格考試有關管理規 定處理。
2.對“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學歷等證書(證明)因網上無法核驗經上傳學信網相關驗證/認證報告后報考,以及有其他存疑情況的報考人員,需進行現場考后核查。考后核查的具體時間、地點和需要提供的相關材料及要求,由省建設行業主管部門另行通知。相關考生如不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到現場接受考后核查的,按核查逾期相關規定處理。
二、2024年浙江一級建造師資格審核材料
報考人員必須打印“報名表”和另行打印“專業工作年限證明”(浙江人事考試網”辦事指南”欄目)。打印的“報名表”和“專業工作年限證明”請妥善保存,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交單位審核蓋章,用于現場考后報考資格核查。【各省工作證明模板下載>>】
三、2024年浙江一級建造師告知承諾制報考規定
(一)除個別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外,其他所有相關人 員均可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或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 方式”辦理報名。
1.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指在資格考試中有違紀行為 (包括虛假承諾)尚在誠信記錄期內的人員
2.“不采用告知承諾制”,包括“不選擇告知承諾制”“撤 回承諾”和“不適用告知承諾制(下同)。
(二)對于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的人員,相關 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通過在線方式自動完成核查, 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直接進行網上公示,無需再進行現場報 考資格審核(個別有情況反映的除外)。
(三)對于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的人員,在 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還需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相關材料到指定地 點進行考后報考資格核查(以下稱“考后核查”)。
(四)一旦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或“撤回 承諾”,本年度該項考試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提醒報考人員務 必慎重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和“撤回承諾”,同時在 網上報名選擇時不要隨意,以免誤操作。
(五)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環節(如報名期間、打印準 56 考證、考試、閱卷、注冊等環節),若發現有不實承諾的,將根 據不同階段,作出取消當次考試資格、取消當次考試全部成績, 以及已取得的資格證書(成績合格證明)無效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