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原北京市人事局、原北京市建設委員會《關于貫徹執行〈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及〈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京人發〔2004〕32號),原人事部辦公廳、原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建造師資格考試相關科目專業類別調整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6〕213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4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31號)文件精神,結合北京地區實際情況,現將2014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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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條件
(一)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2.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3.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4.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5.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二)符合上述(一)的報名條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兩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兩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三)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報名條件
已取得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報名參加“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報考人員須提供資格證書等有關材料方能報考。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該項工作的時間總和,其計算截止日期為2014年12月31日。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有關要求,參加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香港、澳門居民在報名時,須提交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等材料。
二、考試安排和作答要求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2014年 |
9:00-11:00 |
建設工程經濟 |
14:00-17:00 |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2014年 |
9:00-12:00 |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14:00-18:00 |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0個專業) |
(一)《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共包括10個專業,分別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礦業工程和機電工程。
(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為主、客觀題混合卷,考生答題時要仔細閱讀試卷封二的應試人員注意事項和答題卡首頁的作答須知,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題卡劃定區域內作答。其余科目均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
(三)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三、考試成績和證書管理
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考試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
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參加該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考試合格后核發國家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四、報名辦法
本次考試采用網上報名、網上繳費和網上打印準考證的辦法。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按照“非首次報考人員”和“首次報考人員”兩類人員管理。“非首次報考人員”是指在北京地區成功報考過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且2014年度報考級別不變的人員;其余視為“首次報考人員”。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的報考人員按照“首次報考人員”管理。
(一)非首次報考人員須于2014年6月11日至25日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址:www.bjrbj.gov.cn,下同)人事考試頻道,按照系統的要求直接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手續,網上繳費成功方為報名成功。
(二)首次報考人員報名流程及注意事項
時間安排 |
報名安排 |
具體要求 |
6月11日-17日 |
網上填報信息 |
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頻道,進行注冊、填寫并提交報考信息。 |
上傳照片及審核 |
按要求上傳照片,如照片審核不通過,須重新上傳。 | |
打印 |
使用A4紙打印《北京地區2014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資格審核表》(以下簡稱《資格審核表》)。 | |
審核蓋章 |
《資格審核表》須經本人所在單位的人事(干部)部門、檔案存放部門審核并蓋章。《資格審核表》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證明,須經本人所在單位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主管部門核實,在規定欄目中簽署意見并蓋章,未設業務主管部門的,由本人所在單位行政部門簽署意見并蓋章。 | |
6月18日-20日 |
現場審核 |
持相關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審核 |
6月20日-25日 |
網上繳費 |
通過現場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使用具備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進行網上支付,網上繳費成功方為報名成功。 |
現場資格審核時須持《資格審核表》、本人身份證明(身份證、軍官證、機動車駕駛證、護照,下同)、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符合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資質證書、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參加“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上述證書均為原件。
(三)凡已成功辦理報名和繳費手續的報考人員須于2014年9月16日至19日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頻道,進入準考證打印系統打印準考證,憑此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明原件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五、其他
(一)本次考試不設補報名,請報考人員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報名手續。
(二)如發現違紀違規行為,將依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三)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指定任何培訓,并與任何培訓機構無合作關系。
(四)報考人員可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頻道查詢成績及證書發放事宜。
(五)考試咨詢電話:12333。
附件:1.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資格審核點
2.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資格審核點
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4年6月4日
附件1:
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資格審核點
序號 |
審核單位 |
審核點名稱 |
審核點地址 |
聯系電話 |
1 |
東城區人才培訓考試中心 |
北京建工集團黨校 |
東城區東直門外新中街11號院內 |
64165149 |
2 |
朝陽區人事考試中心 |
北京城市建設學校 |
朝陽區水碓子東路15號(朝陽體育館東門向南100米) |
85982041 |
3 |
海淀區考試中心 |
北京交通大學東校區 |
海淀區高粱橋斜街44號 |
51686419 |
4 |
豐臺區人事考試中心 |
豐臺區職業技術學校 |
豐臺區豐臺鎮東安街三條一號 |
63808414 |
5 |
石景山區人事考試中心 |
石景山區人事考試中心 |
石景山區楊莊東路66號(一層人事考試服務大廳) |
68868107 |
6 |
房山區人事考試中心 |
房山區人事考試中心 |
房山區良鄉西路5號房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后院房山區職業技術學校221房間 |
69365742 |
7 |
通州區人事考試培訓中心 |
通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層大廳 |
通州區運河西大街113號 |
81539621 |
8 |
昌平區人事考試培訓中心 |
昌平區人事考試培訓中心 |
昌平區鼓樓東街62號 |
80101318 |
9 |
順義區人事培訓考試中心 |
順義區社區教育中心 |
順義區府前西街至石門街(順義國泰商場向西1000米) |
69469584 |
10 |
大興區人事考試服務中心 |
大興區人力資源市場 |
大興區清源路36號(大興區人力資源市場一層大廳) |
81296852 |
注意:符合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6月20日到北京城市建設學校進行資格審核,其他資格審核點不予受理。
附件2:
審核單位 |
審核點名稱 |
審核點地址 |
聯系電話 |
西城區人事考試中心 |
西城區人事考試中心 |
西城區櫻桃二條8號院3號樓 |
83529840 |
注意:由于北京地區2013年度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尚未發放,報考人員在資格審核時須提供2013年度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通知單(僅限于北京地區2013年度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通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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