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人考〔2011〕17號
關于2011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廣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關于2011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粵人考〔2011〕28號),2011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定于2011年9月24-25日舉行。為做好我市的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辦法
(一)特別提示
考生報名時將分兩條不同通道報名:
1.報考“一級建造師”(即未獲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者)通道;
2.報考“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即已獲得某一專業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的基礎上,需要增獲一個專業類別一級建造師資格的考試合格證明書者)通道。
考生登陸網站報名時,務必分清選項,謹慎操作。
(二)網上報名
我市網上報名時間為2011年5月23日9:00-6月16日17:00,我市各單位的報考人員可登錄“珠海市人事考試網”(http://link.233.com/10531)進行報名。
網上報名程序:進入報名網站→點擊“網上報名”→選擇合適報名通道并閱讀“網上報名協議”→登錄網上報名系統→網上填表(用簡體字)→上傳照片(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證件照片,照片小于30K,必須與“報名確認”提交的照片一致)→打印出《報名發證登記表》1份→交所在單位審核蓋章。
(三)交費確認
已完成網上報名的考生請持附件1要求的“報考材料”辦理交費確認手續。
我市交費確認時間為2011年6月14-1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交費確認地點:珠海市人事考試中心一樓(香洲區興華路156號,即香洲家樂福超市正門對面路口直走200米),聯系電話:2289109、2288109.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 試 時 間科 目
9月24日上午 9:00 — 11:00建設工程經濟
下午 2:00 — 5:00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9月25日上午 9:00 — 12:00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下午 2:00 — 6:00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0個專業)
三、考試方式及專業設置
(一)考試方式
1.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
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的全部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考試共設4個科目,其中《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三個科目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為主、客觀題混合,采用計算機網絡閱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主觀題部分必須使用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作答,客觀題部分必須使用2B鉛筆填涂。考生答題時要注意:(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注意主、客觀題用筆不同,防止用錯;(3)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超出區域作答無效。
2.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
已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根據工作需要,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見附件3),報名參加考試。考試合格后核發國家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
“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為單獨列項考試,按非滾動形式進行管理,報考人員須提供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等有關材料方能報考。
3.《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考試方式與第1點“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相同。
4.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草稿紙由考點配發,在考后與試卷一并收回。
(二)專業設置
按照原人事部辦公廳、建設部辦公廳文件《關于建造師資格考試相關科目專業類別調整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6〕213號)規定,自2008年度起,一級建造師考試報名均應按照調整后《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專業類別進行。
2011年度的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設置10個專業類別: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
四、其他
(一)考場設在廣州,考試的詳細地址將在準考證上標明。
(二)考生必須在考試前7-20天內自行登錄“珠海市人事考試網”用A4紙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凡在我市報名的考生,其證書均由我中心負責發放。
(四)根據廣東省物價局、財政廳粵價〔2004〕307號規定,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每科130元,其它每科60元。
(五)考生可在“廣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網站(link.233.com/12791)查詢考試用書及考試大綱的有關信息。
附件:1. 2011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及提交材料要求
2. 2011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科目代碼及名稱表
3.2011年度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科目代碼及名稱表
4.工程類及工程經濟類專業對照表
5.關于建造師資格考試相關科目專業類別調整有關問題的通知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2011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及提交報考材料要求
一、報考條件
(一)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
1.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級別為“考全科”):
(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2)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3)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4)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5)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2.符合上述1的報考條件,于2003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級別為“免二科”):
(1)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20 年。
(二)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
已取得某一個專業一級建造師資格的人員,可根據工作實際需要,選擇另一個《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報名參加考試。考試合格后核發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專業類別的依據(報考級別為“增報專業”)。
以上報名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11年9月23日。
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的外籍人士和港、澳、臺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本條件要求的,可報名參加建造師資格考試。
二、提交材料要求
1.網上打印并經本人簽名、單位審核蓋章的《2011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或《2011年度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1份(用A4紙雙面打印,正面必須打印出條形碼,無條形碼的表格無效)。
2.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證件照片2張,照片背面用鈍口鉛筆寫上姓名,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4.所在單位已加蓋單位公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的在廣東省內注冊的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
5.符合報考條件(一)第2款的考生還須提交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和聘書、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報考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的考生,還須提交已取得某一個專業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加蓋單位驗印公章并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現,在報考階段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不給予發放資格證書,情節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附件2
2011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
科目代碼及名稱表
考試名稱及代碼 |
級別名稱及代碼 |
專業名稱及代碼 |
科目名稱及代碼 |
34. 一 級 建 造 師 |
4. 考 四 科 |
02 一級建造師 (公路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公路工程) | |||
03 一級建造師 (鐵路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鐵路工程) | |||
04 一級建造師 (民航機場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民航機場工程) | |||
05 一級建造師 (港口與航道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港口與航道工程) | |||
06一級建造師 (水利水電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水利水電工程) |
考試名稱及代碼 |
級別名稱及代碼 |
專業名稱及代碼 |
科目名稱及代碼 |
34. 一 級 建 造 師 |
4. 考 四 科 |
11一級建造師 (市政公用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市政公用工程) | |||
12一級建造師 (通信與廣電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通信與廣電工程) | |||
15一級建造師 (建筑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建筑工程) | |||
16一級建造師 (礦業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礦業工程) | |||
17一級建造師 (機電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機電工程) |
考試名稱及代碼 |
級別名稱及代碼 |
專業名稱及代碼 |
科目名稱及代碼 |
34. 一 級 建 造 師 |
2. 考 二 科 |
02一級建造師 (公路工程)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公路工程) | |||
03一級建造師 (鐵路工程)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鐵路工程) | |||
04一級建造師 (民航機場工程)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民航機場工程) | |||
05一級建造師 (港口與航道工程)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港口與航道工程) | |||
06一級建造師 (水利水電工程)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水利水電工程) | |||
11一級建造師 (市政公用工程)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市政公用工程) | |||
12一級建造師 (通信與廣電工程)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通信與廣電工程) | |||
15一級建造師 (建筑工程)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建筑工程) | |||
16一級建造師 (礦業工程)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礦業工程) | |||
17一級建造師 (機電工程)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機電工程) |
附件3
2011年度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
考試科目代碼及名稱表
考試名稱及代碼 |
級別名稱及代碼 |
專業名稱及代碼 |
科目名稱及代碼 |
79. 一 級 建 造 師 相 應 專 業 |
1. 增 報 專 業 |
02公路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公路工程) |
03鐵路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鐵路工程) | ||
04民航機場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民航機場工程) | ||
05港口與航道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港口與航道工程) | ||
06水利水電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水利水電工程) | ||
11市政公用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市政公用工程) | ||
12通信與廣電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通信與廣電工程) | ||
15建筑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建筑工程) | ||
16礦業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礦業工程) | ||
17機電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機電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