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與航道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考試大綱(2011年版)與(07年版)相比變化情況
關于考試大綱
建造師考試大綱條目體現了“五個特性”,即 “綜合性、實踐性、通用性、國際性和前瞻性”。
綜合性,即大綱涵蓋了港口與航道工程的專業知識和技術;工程技術;具有行業特點的項目管理與實務;港口與航道工程的法律、法規、規范、規程等全面的綜合性的內容。
實踐性,即大綱重點要考察考生是否具有解決處理現場實際問題的能力、經驗,力戒那種“會干的考不好和會考的不會干”的弊病。
國際性,即要借鑒國外先進經驗、做法,符合WTO規則的有關原則,逐步探索與國際建造師制度接軌的道路。
通用性,即要以工程管理學科為主,涵蓋其他專業學科,建造師可以是項目經理,也可以是業主代表,可以施工,也可以是咨詢專家。
前瞻性,即要拓寬建造師的執業范圍,充分考慮將來與國際建造師互認。
建造師考試大綱堅持“六個結合”。堅持“與建造師的定位相結合,與高校專業學科設置相結合,與現行工程建設標準相結合,與現行法律法規相結合,與國際通行做法相結合和目前項目經理資質管理向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平穩過渡相結合”。專業考試大綱范圍包括從事工程項目管理所應具備的相關知識點,現階段暫以突出施工階段管理為重點。
關于2011年全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用書(第三版)《港口與航道工程管理與實務》
2011年全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用書(第三版)《港口與航道工程管理與實務》(以下簡稱“考試用書”)是根據修訂后的2011年版《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港口與航道工程)科目考試大綱(以下簡稱“考試大綱”)的具體要求,為有利于幫助參考人員復習、備考和培訓而組織編寫的。
“考試用書(第三版)”是在2010年4月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出版、發行的全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用書《港口與航道工程管理與實務》的基礎上,總結經驗,聽取有關人員對本書的意見,特別是聽取了參考人員復習備考和參加考試后對本書的意見和建議,組織有關人員進一步修訂后完成的。
本書在此次修訂時,新增了大約15%的內容,例如水運工程招投標的管理、港口與航道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的應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港口建設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航道建設管理規定》、一級建造師(港口與航道工程)注冊執業管理規定及相關要求等,改寫了《水運工程質量檢驗標準》的相關內容等;刪除了大約5%過時或與工程項目管理關系稍欠緊密的部分內容;并根據有關規范、規程的修訂,調整改寫了部分內容。修訂后,本書總計分為3章、5節、51條、166目。根據人事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發布的“考試大綱”的要求,本書對166目中的知識點仍分為“掌握”、“熟悉”和“了解”三個層次進行論述。
本書在編寫和修訂中結合各章、節的敘述,插入了部分案例,這些案例大部分是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生產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加以整理而提出的,目的是幫助讀者加深對本書內容的理解、掌握和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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