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
(1)質量檢驗包括以下方法:
1)強制性檢驗和自主性檢驗。質量標準是由國家頒發的,帶有法律的強制性。要使工程質量達到國家標準,這就決定了專業質量檢驗的強制性。自主性檢驗著重于施工過程的控制和工序產品檢驗。自主性檢驗和強制性檢驗相結合,即自檢、互檢、專檢。
2)目測檢驗和實測檢驗。建筑安裝產品與其他工業產品的特點不同,對產品的某些部位、某些分項工程,不可能也不需要全部進行實測,可以用視覺的方法進行質量檢驗。目測是質量檢驗人員對某些分項丁程的平整、對稱、外觀等目視作出好、中、差等定性的判斷。
實測是質量檢驗人員用經緯儀、水準儀、卷尺等儀器、器具對建筑安裝物進行軸線、標高、垂直度、強度等質量標準進行定量測定,從而對分部,分項工程和單位工程作出質量等級判定。
3)觀感質量評定。觀感質量評定是單位工程竣工后進行的一項重要評定工作。觀感質量檢查不是單純的外觀檢查,而是對工程進行一次宏觀的、全面的檢查,同時也可核查分項、分部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的正確性,以及對在分項工程檢驗評定中還不能檢查的項目進行核驗。
(2)各分項、分部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的程序如下:
1)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的程序為:①分項工程組織班組自檢。
②由分部工程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質量檢驗評定,專職質量檢查員核定。
③填寫“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2)分部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的程序為:①分部工程應由單位工程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質量評定,質量檢查部門核定質量等級。
②填寫“分部工程質量評定表”,評定表的內容主要包括:單位工程名稱;分部工程名稱;分項工程名稱、等級(合格、、優良)、性質(指該分項工程為主要分項工程,還是一般分項工程)、合計優良率(%);評定等級:分部工程負責人簽字,單位工程負責人簽字;核定等級:質量檢查部門核定人簽字;評定日期。
(3)當單位工程由幾個分包單位施工時,其總包單位對工程質量全面負責,各分包單位應按相應標準檢驗評定所承建的分部工程質量等級,并將評定結果及資料提交總包單位。
(4)質量檢驗的原則是:
1)工程項目的質量檢驗標準,要略高于國家質量標準。
2)嚴格遵照檢驗程序工作,確保質量檢驗工作的質量。
3)嚴格執行質量檢驗標準,不放過每一個不合格工序產品。
4)盡時反饋質量檢驗信息,分析不合格原因,提出預防措施。
施工質量驗收評定的依據:
1)國家或行業頒發的規程、規范、標準及本企業標準。后者標準水平不應低于前者。
2)有效的設計文件、施丁圖紙及設計變更文件。
3)制造廠提供的設備圖紙和技術說明書中的技術條件和標準。
4)與有關單位議定或會議決定并經批準的補充規定。
5)施_丁合同中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國外引進設備的合同中無規定者,經與建設(監理)單位商定后,可參照國內相關標準執行。
6)經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同意的施工技術措施中的標準。
(5)本案例施工質量的檢查驗收內容包括:考試大一級建造師
1)公司內部對施工質量實行班組自檢、工地復檢和項目部驗收,即三級檢查驗收制度。
①班組自檢。施工人員應對施工質量負責。對設備、原材料、加工配制品和設計等質量問題應及時匯報、處理。施工結束后應進行自檢并做好記錄,原始記錄可由班組專職工程師(技術員)協助整理。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自檢不合格不報驗,經班組長復核無誤后交工地質檢員檢查、驗收。
②工程處復檢。工程處質檢員對班組提交的質量自檢技術記錄和實體質量進行復查、驗收。
③項目部質量管理部門質量員負責審查工程處提交的質量檢查驗收單、技術記錄和復查簽證文件,并進行驗收、評級、簽證。
2)建設(監理)單位對施工質量按已審定的見證點和停工待檢點進行檢查;并按施工質量檢驗評定項目劃分范圍以及實體質量進行驗收簽證。施工單位應事先提供檢查驗收的資料,以備審核。
3)未按規定檢查驗收的項目,不算完工,不得轉接下道工序;隱蔽工程不得隱蔽。
4)對各級檢查驗收中提出的問題,有關部門、有關班組應認真研究處理,及時反饋處理結果。重大問題應做好記錄留存。
5)為保證施丁質量,尚需做好以下檢查驗收工作:①對設備、原材料、工器具和計量器具進行嚴格檢驗。不合格者不得使用,應研究處理并記錄留存。
②加工配制品應由制作單位做出廠檢驗,合格后方可出廠。制作單位應向用戶提交合格證質保書及技術記錄。施工單位接貨后應進行核查,經確認后才可使用。
③各施工承包單位之間的中間交接驗收,應由建設(監理)單位組織進行。
④不同工種接續施工的項目要進行工序交接檢查。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施工人員有權拒絕繼續施工。
⑤按國家或行業頒發的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評定施工質量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