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4】
某地下歌舞廳裝飾裝修用的主材如下:
地面:座位及休息區采用阻燃地毯;舞池部分采用大理石;舞臺部分采用實木地板。
墻面:部分采用幻彩涂料,部分采用刷防火涂料的木飾面,部分采用軟包。
頂棚:部分采用輕鋼龍骨石膏板,部分采用夾板造型異形天花。
問題:
(1)該工程使用裝修材料的防火等級有什么規定?
(2)指出該地下歌舞廳裝修中哪些材料選用不當?為什么? 。
(3)如果讓你為該地下歌舞廳選擇裝修材料,你的選材方案是什么?
【案例4】答:
(1)《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對地下建筑使用裝修材料方面的規定是:地下舞廳類建筑各部位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應為:頂棚和墻面為A級,地面可為 級。
(2)該地下歌舞廳裝修材料選擇不當,主要表現在:
①地面部分座位及休息區采用的阻燃地毯和舞臺部分采用的實木地板使用不當,因為這些材料的燃燒性能均為 級。而《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中規定的歌舞廳類建筑的地面材料燃燒性能應不低于 級。
②墻面部分所選材料不當,因為幻彩涂料、刷防火涂料的木飾面、軟包等均達不到燃燒性能A級標準。
③頂棚部分中采用輕鋼龍骨石膏板部分已達到規范規定的A級性能燃燒等級標準,而夾板造型異形天花材料的燃燒性能為 類,不滿足規范規定。
(3)地下歌舞廳的裝修材料從燃燒性能的角度,可以作如下選擇:考試大一級建造師
①地面:舞臺部分采用刷防火涂料的實木地板( 級),座位及休息區和舞池部分可采用地磚或石材(A級);
②墻面:部分采用無機涂料(A級),部分采用A級具有較好吸聲性能的輕鋼龍骨石膏板;
③頂棚:部分采用輕鋼龍骨石膏板(A級),部分采用鋁合金空間吸聲體(狹縫式吸聲結構)(A級)。
【案例5】
某幕墻公司通過招投標直接向建設單位承包了某多層普通旅游賓館的建筑幕墻工程。合同約定實行固定單價合同。工程所有用材料除了石材和夾層玻璃由建設單位直接采購運到現場外,其他材料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購。合同約定工期120個日歷天。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下列事件:
1.建設單位直接采購的夾層玻璃到場后,經現場驗收發現夾層玻璃采用濕法加工,質量不符合幕墻工程的要求,經協商決定退貨。幕墻公司因此不能按計劃制作玻璃板塊,使這一在關鍵線路上的工作延誤了15天。
2.工程施工過程中,建設單位要求,對石材幕墻進行設計變更。施工單位按建設單位提出的設計修改圖進行施工。設計變更造成工程量增加及停工、返工損失,施工單位在施工完成15天后才向建設單位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建設單位對變更價款不予認可,而按照其掌握的資料單方決定變更價款,并書面通知了施工單位。
3.建設單位因賓館使用功能調整,又將部分明框玻璃幕墻改為點支承玻璃幕墻。施工單位在變更確定后第10天,向建設單位提出了工程變更價款報告,但建設單位未予確認也未提出協商意見。施工單位在提出報告20天后,就進行施工。在工程結算時,建設單位對變更價款不予認可。
4.由于在施工過程中,鋁合金型材漲價幅度較大,施工單位提出按市場價格調整綜合單價。
問題:
(1)幕墻公司可否向建設單位提出工期補償和賠償停工、窩工損失?為什么?
(2)施工單位的做法是否正確?為什么?
(3)建設單位的做法是否正確?為什么?
(4)幕墻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為什么7
【案例5】答:
(1)可以。因為玻璃板塊制作是在關鍵線路上的工作,直接影響到總工期,建設單位未及時供應原材料造成工期延誤和停工、窩工損失,根據《合同法》規定,應給予工期和費用補償。
(2)正確。因為按照《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規定,工程設計變更確定后14天內,如承包人未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則發包人可根據所掌握的資料決定是否調整合同價款和調整的具體金額。
(3)不正確。因為按照《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規定,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內,建設單位未確認也未提出協商意見時,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所以,幕墻公司可以按照變更價款報告中的價格進行結算。
(4)不合理。因為本工程為固定單價合同,合同中的綜合單價應包含風險因素,一般的材料價格調整,不應調整綜合單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