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16〕38號)明確要求各市要加強報考人員屬地化管理,報考人員原則上只能在現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同時,為減輕企業和社會負擔,依據濟政辦發〔2013〕35號文件,我市對在本轄區內單位工作的一級建造師考生免收考務費。
為規范報名考試秩序、維護我市考生權益,對于沒有參加社會保險的考生,可提供身份證明和單位出具的相應證明材料,經審核確為濟寧轄區所屬單位人員且與報考信息一致的考生,市人事考試機構將依據有關規定予以核發合格證書。對于經審核屬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考生,將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有關要求,報請上級有關部門注銷其合格證書,并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相應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