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辦資格證流程
申請補發或更換全國統一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應提交如下材料:
①近期在市級以上報紙登報聲明作廢的原資格證(登報內容:姓名、證書名稱、專業、級別、發證時間及證書編號)
②填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補發(更換)登記表》一式二份
③個人補發證書申請書(將遺失的原因、過程詳細的書寫出來,申請人親筆簽名)
④所在單位出具證明、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主管單位加蓋公章)及已存入個人檔案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復印件各一份
⑤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相片一張
帶齊上述材料到屬地人事考試機構登記,由屬地考試機構將所收資料上報省人事考試局(省直單位直接將材料交到省人事考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