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電動建筑機械和手持電動工具
1、現場使用的各類電動工具,均應由專人負責,定期檢查和維修保養。
2、電動建筑機械或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按其容量選用無接頭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其性能應符合國標GBll69-74《通用橡套軟電纜》的要求,其中綠/黃雙色線只能用作接地線。
3、每日工作前必須對外用電梯的行程開關、限位開關、緊急停止開關、驅動機構和制動器等進行空載檢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檢查時必須有防墜落的措施。
4、焊接機械應放置在防雨和通風良好的地方。焊接現場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一次側電源線長度應不大于5m,進線處必須設置防護罩;二次側焊把線長度應不大于30M。
(五)外電防護
1、不得在高、低壓線路下方施工;高、低壓線路下方不得搭設作業棚、建造生活設施或堆放構件、架具材料及其它雜物等。
2、施工建筑物(含腳手架具)的外緣與架空線路的邊線之問必須保持安全操作距離。
3、旋轉臂架式起重機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邊緣及其它金屬物與10KV以下的架空線路邊緣最小距離不得小于6M。
4、在距架空線路較近時,必須采取安全措施,增設護欄并懸掛醒目的警告標志牌。在架設防護設施時,由電氣工作技術人員或專職安全人員負責監護。在外電架空線路附近開挖溝槽時,為防止外電架空線路的電桿傾斜、懸倒,要采取加固措施。
(六)接地與防雷
1、施工現場的所有電氣設備金屬外殼必須用專用接地線連接。施工現場的電力系統嚴禁用大地作地線或零線。接地線由箱式變壓器零線引出,不得裝設開關或熔斷器。防雷接地的電氣設備必須同時做重復接地以保證接地電阻值達到要求。
2、與電氣設備相連接的保護零線的截面積采用不小于2.5mm2的絕緣多股銅芯線。保護零線的統一標志為綠/黃雙色線,在任何情況下不得使用綠/黃雙色線做負荷線。
3、現場埋地電纜與設備連接時嚴格按要求接線、相線分別為A相黃色、B相綠色、C相紅色,零線為淺蘭色,接地線為綠/黃雙色線。
4、箱式變壓器重復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Ω,其他接地線每一重復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值不大于10Ω。手持式用電設備的保護零錢應采用絕緣良好的多股銅芯橡皮電纜。其截面積不得小于1.5mm2,其芯線顏色為綠/黃雙色線。
5、施工現場內塔吊施工電梯井字架滑升模板的金屬操作平臺和需要設置避雷裝置的井字架、腳手架等,除做好工作接地外,還必須按規定做防雷接地,防雷接地采用-40×4鍍鋅扁鋼與大樓接地體相連,設備的金屬外殼及結構之間應保證可靠電氣連接。施工現場內塔吊、室外電梯、井字架及龍門架等機械設備若在相鄰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范圍以外,則應安裝防雷裝置。
6、各機械設備的防雷引下線可利用該設備的金屬結構體,但應保證良好電氣連接。
(七)電氣防火措施
1、電動工具使用完畢立即切斷電源;
2、臨時線路使用完畢應及時拆除,不得留有斷線頭;
3、發現電氣設備有燃燒現象,應及時切斷電源,并用滅火器撲滅;
4、發現觸電、應首先切斷電源,然后再采取救護措施;
5、易燃易爆場所,危險品庫均應作為重點防火區域。對電器線路和設備均應按照重點區域的防護要求辦理。
四、照明供電線路
(一)照明燈具電源末端的電壓偏移符合下列數值:
1、一般工作場所的電壓偏移允許為額定電壓值的-5%~5%,遠距離電源的小面積工作場所,電壓偏移允許為額定電壓值的-10%~5%。
2、道路照明、警衛照明或額定電壓為12-36V的照明,電壓偏移允許為額定電壓值的-10%-5%。
3、一般場所選用額定電壓220v的照明器具。
(二)在潮濕、導電灰塵嚴重、燈具距地面不低于2.4M或易帶電的場所使用安全電壓,使用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V。
(三)照明線路應分區域控制,隨用隨開,用后及時關閉,無人工作的區域工作燈不應常開(除通道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