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城市建設規模的不斷擴大,一些舊建筑物、構筑物就要被拆除。近幾年,有些地區拆除工程管理失控,從業主出資雇用隊伍來拆除,變成了由包工隊將建筑物拆除后還要付給業主一部分材料費的做法。因此,為了搶進度、多賺錢,承擔建筑物拆除的隊伍,在拆除中違反安全規程,曾發生過多起拆除中的事故。
1.拆除工程施工常用的方法和施工準備
對于建筑物和構筑物拆除的方法很多,主要有3類。一是人工拆除,二是機械拆除,三是爆破拆除。無論是采用哪種拆除方法,都應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規程。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建設單位在拆除工程施工15將有關資料報拆除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部門備案。提供的資料包括: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材料,擬拆除建筑物、構筑物及可能危及比鄰建筑物的說明,拆除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堆放、清除廢棄物的措施。
2.拆除工程施工安全規定
拆除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應針對擬拆除的建筑物、構筑物的周圍環境;建筑物、構筑物結構類型;各部構件受力狀況;水、電、暖、燃氣布置情況;以及采取拆除施工方法等進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內容如下:
(1)定現場安全監護人員名單及職責。
(2)有工程作業區周邊的安全圍擋及警示標牌設置要求。
(3)切斷原給排水、電、暖、燃氣等源頭和拆除各種管道、線網的安全要求。拆除工程施工所需要的水、電應另行設計專用的臨時配電線路、供水管道。
(4)根據采用的拆除方法(人工拆除或機械拆除、爆破拆除)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作業措施。
(5)高處拆除作業應設計搭設專用的腳手架或作業平臺。若作業人員站在(包括電焊機、氧氣瓶等設備)擬拆除的建筑物結構、部分上操作,必須確定其結構是穩固的。
(6)拆除建(構)筑物,應自上而下對稱順序進行,先拆除非承重結構后再拆除承重的部分。不得數層同時拆除。當拆除一部分時,另與之相關連的其他部位應采取臨時加固穩定措施,防止發生坍塌。
承重結構件要等待它所承擔的全部結構和荷重拆除后再進行拆除。 本文來源:考試大網
(7)拆除作業要設置溜放槽,將拆下的散碎材料順槽溜下,較大的承重材料,應用繩或起重機吊下或運走,嚴禁向下拋擲。
(8)拆除石棉瓦及輕型材料屋面工程時,嚴禁拆除作業人員直接踩踏在石棉瓦及其他輕型板材上作業。必須使用移動板梯,同時板梯上端必須掛牢,防止發生高處墜落事故。
(9)遇有六級強風、大雨、大霧等惡劣天氣,應暫停高處拆除工程作業。強風、雨后應檢查高處作業安全設施的安全性,冬季應清除登高通道和作業面的雪、霜、冰塊后再進行登高作業。
3.采用控制爆破拆除工程的規定 來源:考試大
采用控制爆破拆除工程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必須經過爆破設計,對起爆點、引爆物、用藥量和爆破程序進行嚴格計算;
(2)爆破材料嚴格分類存放在安全的庫房內;
(3)要嚴格進行保管、領取、使用爆炸材料登記手續。
4.有關措施的執行
經批準的拆除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必須認真執行,遇到工程設計或施工組織設計有變更,或施工條件等有變化,必須及時相應變更或補充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內容,并按規定辦理變更審批手續。
5.安全技術交底
(1)應建立和堅持在工程開工前進行層層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安全技術交底要有書面材料,并進行詳細講解說明后,由交底人和被交底人雙方簽字確認。
(2)安全技術交底要求:
①施工安全技術總措施,應由組織編制該措施的技術負責人向項目工程施工負責人、施工技術負責人及施工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②單位工程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應由組織編制該措施的負責人向各工種施工負責人、作業班組長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各工種施工負責人在安排布置各作業班組施工任務時,應同時向作業班組的全體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③專項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應由項目工程技術負責人向專業施工隊伍(班組)全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④各級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應參加安全技術交底會,并監證。
(3)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安全技術措施中的各種安全設施、安全防護設備都應列入任務單,責任落實到班組、個人。工程項目安全管理人員應進行督查,并實行驗收制度。
各級施工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的同時應檢查安全和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情況,及時糾正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狀況,切實做到防患于未然。
所有安全設施、防護裝置不得隨意變動、拆除,如果確因生產作業需要將其暫時移位或拆除,必須向項目施工技術人員報告,并還應采取相應的暫時安全防范措施,作業完成后應立即復原。
各種安全設施、防護裝置如有損壞的,必須及時整改,確保使用安全的可靠性。安全設施的拆除必須經項目工程技術負責人確認其已完成其防護作用并批準后,方可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