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14條規定,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
A.全部責任 B.部分責任 C.監理責任 D.過錯責任
標準答案:C
解析: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 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1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24條規定,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總責。
A.建設單位 B.施工單位 C.具體的施工單位 D.總承包單位
標準答案:D
解析::《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24條規定,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總責。
13、《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 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
A.各自相應的責任 B.連帶責任 C.按份責任 D.補充責任
標準答案:B
解析: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
14、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單位應當接受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
A.全部責任 B.次要責任 C.主要責任 D.同等責任
標準答案:C
解析:分包單位應當接受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15、《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22條規定,施工單位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
所需費用,應當用于(),不得挪作他用。
A.改善施工環境和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B.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
C.工程搶險預案的研究和有關用具的采買
D.工程建設救護設施的建設和救護用具的采買
標準答案:B
解析:《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22條規定,施工單位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應當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
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16、《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26條規定,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
()方案。
A.搶險救災 B.人員疏散 C.臨時用電 D.搶險物資使用
標準答案:C
解析::《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26條規定,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
17、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的,施工單位應當做好現場防護,所需費用由()承擔,或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A.施工單位 B.責任方 C.建設單位 D.暫停決定方
標準答案:B 來源:www.examda.com
解析: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的,施工單位應當做好現場防護,所需費用由責任方承擔,或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18、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28條第1款規定,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人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
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
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
A.危險標志 B.安全警示標志 C.隔離標志 D.危險施工標志
標準答案:B
解析::《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28條第1款規定,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人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人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19、施工單位應當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 并保持安全距離,辦公、生活區的選址應當符
合()。
A.安全性要求 B.強制性標準 C.建設單位要求 D.安全標準
標準答案:A
解析::《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29條規定,施工單位應當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辦公、生活區的選址應當符合安全性要求。
20、《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30條規定,施工單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
和地下管線等, 應當采取()措施。
A.特殊保護 B.專項保護 C.強制性保護 D.法定保護
標準答案:B
解析::《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30條規定,施工單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應當采取專項保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