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索賠項目主要是工期索賠和費用索賠。
12、索賠項目概述及起止日期計算方法:
1)延期發出圖紙產生的索賠:
按中標通知書后第29d為索賠起算日,收到圖紙及相關資料的日期為索賠結束日。該類項目一般只進行工期索賠。
2)惡劣的氣候條件導致的索賠:
在惡劣氣候條件開始影響的第一天為起算日,惡劣氣候條件終止日為索賠結束日。臺風、特大暴雨給索賠,季節性大雨不給索賠。
3)工程變更導致的索賠:工期、費用索賠
4)以承包方能力不可預見引起的索賠:工期、費用索賠。如地質情況、軟基處理等。
5)由外部環境而引起的索賠:如征地拆遷、施工條件、用地的出入權和使用權等而引起的索賠。
6)監理工程師指令導致的索賠。
13、索賠意向書提交后,就應從索賠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賠事件結束日止,認真做好同期紀錄,每天均應有記錄,并經現場監理工程師的簽認。還應做好現場照片、錄像資料。
14、同期記錄的內容有:事件發生及過程中現場實際狀況;導致現場人員、設備的閑置清單;對工期的延誤;對工程損害程度;導致費用增加的項目及所用的工作人員、機械、材料數量、有效票據等。
15、最終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索賠申請表
2)批復的索賠意向書
3)編制說明
4)附件
16、索賠的管理:
1)承包方應建立、健全工程索賠臺帳或檔案
2)索賠臺帳應反映索賠發生的原因、時間、索賠意向提交時間、索賠結束時間、索賠申請工期和金額。監理工程師審核結果,發包方審批結果等內容。
3)對合同工期內發生的每筆索賠均應及時登記。
17、計量工程師拒絕承包方提出的超范圍強夯的工程量的計量支付是否合理?為什么?
答:拒絕是合理的。其理由:第一,該部分的工程量超出了設計施工圖的要求,即超出了合同規定的范圍,不屬于計量工程師計量的范圍。計量工程師無權處理合同以外的工程內容。第二,監理工程師認可的是承包方保證工程質量的技術措施,技術措施費用應由承包方自行承擔。
18、工程變更部分的合同價款應根據什么確定。
答:1)合同中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已有價格計價。
2)合同中只有類似工程的價格,可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即無適用價格又無類似價格,由承包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計量工程師批準執行。
19、監理工程師是否應該受理承包方提出的延長工期和費用補償的索賠?為什么?
答:1)地基中的弧石的處理引導發的索賠應該受理,因地質資料不詳且是有經驗的承包方預先無法預測的,非承包方責任,并確實已造成實際損失。
2)雨后土壤含水過大,無法強夯,其損失的索賠不京戲賠償。是有經驗的承包方應能夠預測到而且應該采取措施加以避免的。其責任在承包方,因此不給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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