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綜合科目《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的關系如何?如何對照學習?
(1)《港口與航道工程管理與實務》與三個公共科目有一定的通用性,《港口與航道工程管理與實務》中涉及《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的部分,例如,合同管理、成本控制、進度控制、質量控制、安全管理、環保與文明生產等與三個公共科目在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甚至在某些基本規定上都是一致的,因此,在編寫《港口與航道工程管理與實務》中極力避免與三個公共科目的內容重復,但有時為了敘述的完整性和連貫性,難免仍有極小部分的重復,但復習時可以與三個公共科目的內容融會貫通地加以理解。三個公共科目是所有各專業通用的科目,因此,它不帶任何專業的特色,不是本書的重點。
(2)本書的重點在于具有行業特色、專業特點的部分。2004~2006年全國一級建造師考試分為14個專業,2007年經過調整與合并,分為10個專業,港口與航道工程始終作為一個相對獨立的專業進行考試。 來源:考試大
按照考試大綱的要求,它也應該是《港口與航道工程管理與實務》考試命題的重點。
建筑工業出版社
考試大相關新聞:2010年一級建造師《港口與航道工程管理與實務》考試大綱
更多信息請訪問:考試大一級建造師網校 一級建造師免費題庫 一級建造師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