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試要求
1、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共4個科目:建設工程經濟(客觀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客觀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客觀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主、客觀題混合)。其中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0個專業)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應注意如下事項:
(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2、應考人員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方可進入考場,對號入座,將兩證放在課桌右上角,并在監考老師處的《考場座次表》上簽名和填寫本人聯系電話。
3、應考人員考試時只準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及規定的考試用品參加考試,不得攜帶考試相關資料、提包等物品入場,如有攜帶統一存放在指定位置。開考后應試人員不得傳遞任何物品,不得互相借用文具,否則按違紀處理。
4、應考人員遲到30分鐘不得入場,開考60分鐘內不能交卷出場。
5、因個人原因進錯考場,坐錯座位,考試成績無效。考生姓名和準考證號填涂錯誤、科目代碼漏填誤填等造成差錯的,后果自負。
6、應考人員不得攜帶手機等無線電子通訊物品入場,進場時,監考老師對應考人員進行金屬探測,已攜帶者切斷電源上繳監考老師,放在考場指定位置。考試期間如發現考生使用手機或電子通訊工具,一律按違紀處理。
7、應考人員應尊重考場工作人員,遵守考場紀律,服從管理,自覺接受監考人員的監督和檢查。
8、考試結束鈴響,應立即停止答卷,并將試卷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待監考人員收完試卷(題本)、答題卡(紙),并在《考場座次表》的“交卷簽字”欄簽名,經監考人員允許后,方可離開考場。考生不得將試卷(題本)、答題卡(紙)帶出考場。
9、考試機構將對所有應試人員的作答數據進行雷同檢測,對于雷同試卷及異常考場取消考試成績。請各位考生嚴格遵守考場規則,依法、誠信參加考試,既不抄襲他人答案,也不提供或縱容他人抄襲本人答案。
二、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理
對于違紀違規的應試人員,將嚴格按照新修訂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有關規定處理。
應試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其中有第三項至第八項行為之一的,2年內不得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1、抄襲、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
2、互相傳遞試卷、答題紙、答題卡、草稿紙等的;
3、故意損壞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的;
4、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
5、讓他人冒名頂替參加考試的;
6、本人離開考場后,在考試結束前,傳播考試試題及答案的;
7、與考試工作人員串通作弊或者參與有組織作弊的;
8、利用通訊工具、電子用品或者其他技術手段接收、發送與考試相關信息的;
9、其他嚴重違紀違規行為。
10、代替他人參加考試的,2年內不得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