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階段質量控制的目標
建設工程項目施工質量控制的總目標,是實現由建設工程項目決策、設計文件和施工合同所決定的預期使用功能和質量標準。建設工程項目施工階段分為:施工準備、施工、竣工驗收、回訪服務四個階段。
(五)監理單位的控制目標
自控主體不能因為監控主體的存在和監控職能的實施而減輕或免除其質量責任。采取現場旁站、巡視、平行檢測等形式進行施工過程質量監理。
P161二、工質量控制的基本環節
(一)事前質量控制
編制施工質量計劃、明確質量目標、制定施工方案、設置質量管理點、落實質量責任
(二)事中質量控制
事中質量控制也稱作業活動過程質量控制,包括質量活動主體和他人監控的控制方式。自我控制是第一位的,即作業者在作業過程對自己質量活動行為的約束和技術能力的發揮,以完成符合預訂質量目標的作業任務;他人監控是指作業者的質量活動過程和結果,接受來自企業內部管理者和企業外部有關方面的檢查檢驗,如工程監理機構、政府質量監督部門等的監控。事中質量控制的目標是確保工序質量合格,杜絕質量事故的發生;控制的關鍵是堅持質量標準;控制的重點是工序質量、工作質量和質量控制點的控制。
(三)事后質量控制
事后控制包括對質量活動結果的評價、認定;對工序質量偏差的糾正;對不合格產品進行整改和處理。控制的重點是發現施工質量方面的缺陷,并通過分析提出施工質量改進的措施,保持質量處于受控狀態。
P162 IZ204032施工質量計劃的內容與編制方法
一、施工質量計劃的形式和內容
(一)施工質量計劃的形式
現行的施工質量計劃有三種形式:
1.工程項目施工質量計劃;2.工程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含施工質量計劃)
3.施工項目管理實施規劃(含施工質量計劃)
二、施工質量計劃的編制與審批
P163 (一)施工質量計劃的編制主體
施工質量計劃應由自控主體即施工承包企業進行編制。在平行發包方式下,各承包單位應分別編制施工質量計劃;在總分包模式下,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編制總承包工程范圍的施工質量計劃;各分包單位應編制相應分包范圍的施工質量計劃,作為施工總承包質量計劃的深化和組成部分。施工總承包方有責任對各分包方施工質量計劃的編制進行指導和審核,并承擔相應施工質量的連帶責任。
(二)施工質量計劃的審批
施工單位的項目施工質量計劃或施工組織設計文件編成后,應按照工程施工管理程序進行審批,包括施工企業內部的審批和項目監理機構的審查。
1.企業內部的審批
通常是由項目經理部主持編制,報企業組織管理層批準。
2.監理工程師的審查
實施工程監理的施工項目,按照我過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的規定,施工承包單位必須填寫《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審表》并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送項目監理機構審查。規范規定項目監理機構“在工程開工前,總監理工程師應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承包單位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審表,提出意見,并經總監理工程師審核、簽認后報建設單位”
3.審批關系的處理原則
1、充分發揮質量自控主體和監控主體的共同作用;
2、對監理工程師審查所提出的建議、希望、要求等意見是否采納以及采納的程度,應由負責質量計劃編制的施工單位自主決策;
3、經過按規定程序審查批準的施工質量計劃,在實施過程中如因條件變化需要對某些重要決定進行修改時,其修改內容仍應按照相應程序經過審批后執行。
質量控制點的設置對工程質量形成過程產生直接影響的關鍵部位、工序、環節及隱蔽工程;
施工過程中的薄弱環節,或者質量不穩定的工序、部位或對象;
對下道工序有較大影響的上道工序;
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部位或環節;
施工質量無把握的、施工條件困難的或技術難度大的工序或環節;
用戶反饋指出的和過去有過返工的不良工序;
做好施工質量控制點的報考設置和報考跟蹤管理。
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分項工程或特殊施工過程,除按一般過程質量控制的規定執行外,還應由專業技術人員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或作業指導書,經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批及監理工程師答案后執行。
施工質量控制點,細分為見證點和待檢點。凡屬見證點的重要部位、特種作業、專門工藝等,施工方必須在該項作業開始前24小時,書面通知現場監理機構到位旁站,見證施工作業過程;凡屬待檢點(隱蔽工程),施工方必須在完成施工質量自檢的基礎上,提前24小時通知項目監理機構進行檢查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