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Z205021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核心。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按照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和“管生產的同時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將各級負責人員、各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崗位生產工人在安全生產方面應做的事情及應負的責任加以明確規定的一種制度。
二、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
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
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未發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經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同意,不再審查,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延期3年。
P209 三、政府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四、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P211 3.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要求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與其所從事的特種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
(三)企業員工的安全教育
企業員工的安全教育主要有新員工上崗前的三級安全教育、改變工藝和變換崗位的安全教育、經常型安全教育的三種形式。
1.新員工上崗前的三級安全教育
三級安全教育通常是指進廠、進車間、近班組三級,對于建設工程來說,具體指企業(公司)、項目(或工區、工程處、施工隊)、班組三級。
P212 五、安全措施計劃制度
P213 六、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七、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制度
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包括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土方開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八、危及施工安全工藝、設備、材料淘汰制度
P214 九、施工起重機械使用登記制度
十、安全檢查制度
P215 十一、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十二、“三同時”制度
“三同時”制度是指凡是我國境內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建設項目(工程),技術改建項目(項目)和引進的建設項目,其安全生產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事施工、同事投入生產和使用。
P216 十三、安全預評價制度
十四、意外傷害保險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