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關于規范一級建造師注冊申報工作有關問題的函
建注函[2010]10號
各省級建造師注冊管理機構:
我中心在審查一級建造師注冊申報過程中,發現部分申請人存在同時受聘于兩個單位的違規行為。為規范市場秩序,提高注冊人員誠信水平,現將個人執業資格注冊制度有關規定重申如下:
一、根據《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53號),建造師不得申請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注冊;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注冊的,建設部主管部門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冊,并給予警告,申請人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注冊。
二、根據《關于印發《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建市[2004]200號),取得城市規劃師、建筑師、工程師、建造師、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等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可在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造價咨詢、招標代理等任何一家企業申請注冊并執業。取得上述多項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以在同一企業分別注冊并執業。
為加強注冊管理工作,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一經發現申請注冊執業資格人員存在同時受聘于兩個及以上單位違規行為的,我中心將報告有關部門依法進行嚴肅處理。
請你單位及時向本地區相關專業技術人員通報有關要求,進一步加強個人執業人員誠信宣傳,切實做好一級建造師的注冊申報工作。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