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題
(一)
背景資料
某住宅樓是一幢地上6層、地下1層的磚混結構住宅,總建筑面積3200m2。在現澆頂層混凝土施工過程中一間屋面出現坍塌事故,坍塌物將與之垂直對應的下面各層預應力空心板砸穿,10名施工人員與4輛手推車、模板及支架、混凝土一起落入地下室,造成2人死亡、3人重傷、經濟損失26萬元人民幣的事故。
從施工事故現場調查得知,屋面現澆混凝土模板采用300mm×1200mm×55mm和300mm×1500mm×55mm定型鋼模,分三段支撐在平放的50mm×100mm方木龍骨上,龍骨下為4根間距800mm均勻支撐的直徑100mm圓木立桿,這4根圓木立桿順向支撐在作為第6層樓面的3塊獨立的預應力空心板上,并且這些預應力空心板的板縫混凝土澆筑僅4d,其下面也沒有采取任何支撐措施,從而造成這些預應力空心板超載。施工單位未對模板支撐系統進行過計算也無施工方案,監理方也未提出異議,便允許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出事故時監理人員未在現場。
問題:
1.簡要分析本次事故發生的原因。
2.對于本次事故,可以認定為哪種等級的事故?依據是什么?
3.監理單位在這起事故中是否應該承擔責任?為什么?
4.針對類似模板工程,通常采取什么樣的質量安全措施?
(二)
背景資料
某豪華酒店工程項目,18層框架一混凝土結構,全現澆混凝土樓板,主體工程已全部完工,經驗收合格,進入裝飾裝修施工階段。該酒店的裝飾裝修工程由某裝飾公司承攬了施工任務,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工期為150d,裝飾公司在投標前已領取了全套施工圖紙,該裝飾裝修工程采用固定總價合同,合同總價為720萬元。
該裝飾公司在酒店裝修的施工過程中采取了以下施工方法:地面鑲邊施工過程中,在靠墻處采用砂漿填補,在采用摻有水泥拌合料做踢腳線時,用石灰漿進行打底,木竹地面的最后一遍涂飾在裱糊工程開始前進行。對地面工程施工采用的水泥的凝結時間和強度進行復驗后開始使用。在水磨石整體面層施工過程中,采用同類材料以分格條設置鑲邊。
問題:
1.該酒店的裝飾裝修工程合同采用固定總價是否妥當?為什么?
2.建設工程合同按照承包工程計價方式可劃分為哪幾類?
3.判斷該裝飾公司在酒店裝修施工過程中采取的施工方法存在哪些不妥之處,并說出正確的做法。
4.按照《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10—2001)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50325—2010)的規定,一般情況下,裝飾裝修工程中應對哪些進場材料的種類和項目進行復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