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案例分析題(共4題,每題20分。)
31 【背景資料】
天津某沿海住宅小區工程,總建筑面積86700㎡,由5棟地下2層,地上24層的建筑組成,地下室為一個整體。建筑為混凝土剪力墻結構。由于地質條件較差,基坑支護采用支撐式支護形式。地下水降排采用坑內井點結合截水帷幕的形式。基坑周圍地下管線復雜,需要保護。
施工過程中發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基坑施工前,項目部編制了基坑支護與降水、土方開挖專項施工方案,并進行了安全驗算,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組織了實施。
事件二:基坑開挖過程中,出現了滲水現象,項目部及時采取了坑底設溝排水和引流修補措施,效果不佳。
事件三:基坑開挖過程中,支撐式支護結構發生了墻背土體沉陷,項目部及時采取了增設坑內降水設備降低地下水措施。實施效果不好,監理單位要求增加處理措施。
問題:
1.建筑工程常見基坑支護方式有哪些?(至少寫出六項)
2.事件一中,專項施工方案基坑支護安全控制要點應有哪些?
3.事件二中,項目部還可采取哪些常見及時處理措施?
4.事件三中,項目部還可增加的常見處理措施有哪些?
5.基坑周圍管線保護應急措施一般包括哪些?
參考解析:
1.建筑工程常見基坑支護方式有:
(1)簡單水平支撐;
(2)鋼板樁;
(3)水泥土樁;
(4)鋼筋混凝土排樁;
(5)土釘;
(6)錨桿;
(7)地下連續墻;
(8)逆作拱墻;
(9)原狀土放坡;
(10)樁、墻加支撐系統;
(11)上述兩種或兩種以上方式的合理組合。
2.基坑支護安全控制要點的內容應有:
(1)基坑支護結構必須具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和穩定性(或支護設計和措施符合現場實際情況);
(2)基坑支護結構的實際水平位移和豎向位移,必須控制在設計允許范圍內;
(3)控制好基坑支護與降水、止水帷幕等施工質量,并確保位置正確;
(4)控制好基坑支護、降水與開挖的順序;
(5)控制好管涌、流沙、坑底隆起、坑外地下水位變化和地表的沉陷;
(6)控制好坑外建筑物、道路和管線等的沉降、位移。
3.項目部還可采取的常見措施有:
(1)密實混凝土封堵;
(2)壓密注漿;
(3)高壓噴射注漿。
4.項目部還可增加的常見措施有:
(1)進行坑底加固;
(2)墊層隨挖隨澆;
(3)加厚墊層或采用配筋墊層;
(4)設置坑底支撐。
5.基坑周圍管線保護應急措施一般包括:
(1)打設封閉樁或開挖隔離溝;
(2)管線架空。
32 【背景資料】
高新技術企業新建一棟8層框架結構辦公樓工程,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選定A施工單位作為施工總承包,雙方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簽訂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中約定鋼筋、水泥等主材由業主供應,其他結構材料及裝飾裝修材料均南總承包單位自行采購。施工過程中發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鋼筋進場時,業主指令A施工單位對該批鋼筋進行進場驗證,進場驗證時供貨商只提供了出廠合格證,考慮到該鋼材生產廠家信譽及以前使用該廠家鋼筋的質量狀況,總承包單位予以驗證。并由專職質檢人員做了見證取樣復驗,復驗檢測結果合格,總承包單位直接安排投入使用。在結構施工至三層柱時,當地質量監督機構例行檢查時對鋼筋進行原位取樣測試,測試結果顯示鋼筋原材存在質量問題,質監機構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改。
事件二:在質量分析會上總承包方認為鋼筋為業主供應材料,而且進場時也按相關規定要求完成進場驗收,出現的任何問題均與總承包方無關,所有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責任應由業主承擔。而業主則認為鋼筋進場后辦理了交接手續,總承包方也已同意接收,由此造成的損失和責任均應由總承包方承擔。
問題:
1.事件一中,總承包單位對進場鋼筋的驗證包含哪些工作內容?
2.事件一中,總承包單位見證取樣復驗過程中有哪些不妥之處?分別說明正確做法。
3.完整的鋼筋出廠合格證應包含哪些信息?
4.事件二中,質量事故的損失和責任應由哪一方承擔?說明理由。
參考解析:
1.鋼筋進場時,總承包單位的進場質量驗證應包含的工作有:檢查材質證明,并根據供料計劃和有關標準進行現場質量驗證和記錄。質量驗證包括鋼筋品種、型號、規格、數量、外觀檢查和見證取樣,并進行物理機械性能(必要時還需做化學性能分析)試驗。
2.總承包單位見證取樣復驗過程中存在的不妥之處及正確做法如下:
不妥之處一:材質證明文件不完整就進行了見證取樣;
正確做法:此部分鋼筋應單獨堆放,待資料齊全和復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不妥之處二:項目專職質檢人員單獨取樣復驗;
正確做法:應在建設單位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的見證下進行取樣復驗。
不妥之處三:見證取樣結果合格,鋼筋便直接投入使用;
正確做法:見證取樣復驗結果是進場驗證的關鍵環節,其結果應報監理工程師審批,通過后該批鋼筋才能投入使用。
3.每批供應的鋼材必須具有出廠合格證。合格證上內容應齊全清楚,包括材料名稱、品種、規格、型號、出廠日期、批量、爐號、每個爐號的生產數量、供應數量,主要化學成分和物理機械性能等,并加蓋生產廠家公章。
4.鋼筋質量事故的損失和責任應由業主方承擔;
理由:根據相關規定,由業主方采購的物資,總承包方的驗證不能取代業主對其采購物資的質量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