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背景資料:
某河道工程項目法人按照《水利水電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2009年版)編制了施工招標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不允許聯合體投標。某投標人遞交的投標文件由投標函及附錄、授權委托書(含法定代表人證明文件)、投標保證金、項目管理機構、施工組織設計、資格審查資料、擬分包情況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組成。投標文件擬將渠道混凝土砌塊襯砌項目分包,填報了擬分包情況表。
經評標委員會評審,該投標人中標,并簽訂合同。施工期第一個月完成的項目和工程量(或費用)如下:
(1)80m3/h挖泥船施工,河道疏浚(5km,斷面積48m2);
(2)施工期自然回淤清除(斷面積2m2);
(3)河道疏浚超挖斷面積(4m2);
(4)排泥管安裝拆除,費用10萬元;
(5)開工展布,費用4萬元;
(6)施工輔助工程,包括浚前掃床和障礙物清除及其他輔助工程,費用50萬元。
問題:
1.渠道混凝土砌塊襯砌項目分包中,擬分包人須提供的證明材料有哪些?
2.根據《關于建立水利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條件市場準入制度的通知》(水建管[2005]80號),投標文件中資格審查資料須提供的企業和人員證書有哪些?
3.根據背景資料,施工期第1月不能另行計量和支付的項目有哪些?
4.若80m3/h挖泥船單價為12元/m3,每月工程質量保證金按工程款的5%扣留,計算施工期第1月應支付的工程款和扣留的工程質量保證金。
32、背景資料:
某工程項目施工招標文件工期為15個月(每月按30天計,下同)。承包方投標所報工期為13個月。合同總價為8000萬元。合同約定:
(1)實際完成工程量超過清單工程量的25%以上時允許調整單價。
(2)拖延工期賠償金為5萬元/天,最高拖延工期賠償限額為200萬元;工期提前獎金金額為5萬元/天。
開工前,施工單位編制并經總監理工程師認可的施工進度計劃如下圖所示。
事件一:A、C兩項工作為土方工程,工程量均為16萬m3,合同單價為16元/m3,實際工程量與清單工程量相等。施工按計劃進行4個月后,總監理工程師以設計變更通知發布新增土方工程N的指示。該工作性質和難度與A、C相同,工程量為32萬m3,N工作在B、C完成后開始,且為H、G的緊前工作。監理工程師和施工單位協商確定的土方調整后單價為14元/m3,N工作計戈Ⅱ用4個月時間完成。N工作實際用了4.5個月完成。
事件二:F工作因設計變更,等待施工圖紙延遲1個月。
事件三:H工作由于分包單位施工的工程質量不合格導致返工,實際5.5個月完成。
根據以上事件,施工單位提出以下索賠要求:
(1)順延工期6個月。理由是:N工作用4.5個月;F工作延遲1個月;H工作延誤的0.5個月是因為監理工程師未能很好地控制分包單位的施工質量。
(2)N工作的費用補償為16×32=512萬元。
問題:
1.指出以上事件的合同責任。
2.施工單位提出的工期索賠是否正確?說明理由。
3.施工單位提出的費用索賠是否正確?說明理由。
4.施工單位應獲得工期提前獎勵還是承擔工期違約賠償責任?并計算其金額。
33、背景資料:
某堤防工程總長為15.30km,其中新建堤防2km,起始樁號為K10+500,終止樁號為K12+500,堤身高度6.5m,按三十年一遇的防洪標準設計,主要建設內容有堤身清表、老堤加高培厚、新堤身土方填筑、填塘固基等。施工過程中發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工程開始前,施工單位對土料場進行了充分調查,選擇具有代表性的黏性土進行碾壓試驗,選取三種不同的土料含水量,根據選定的碾壓機械確定了含水量等土料填筑壓實參數。
事件二:為加快工程進度,施工單位對新建堤防分兩個作業段同時進行分層施工,每個工作面長度為1km,與老堤防接坡坡比按1:2控制。
事件三:監理機構根據料場土質情況、本工程設計標準和相關規定,分別提出新堤身土方填筑、老堤加高培厚施工土料填筑壓實度、壓實度合格率控制標準。
事件四:應項目法人申請,竣工驗收主持單位組織了工程竣工驗收會議。竣工驗收委員會由竣工驗收主持單位、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和部門、有關水行政主管部門、質量和安全監督機構、項目法人、勘測、設計、監理、施工、主要設備制造商、運行管理等單位的代表以及有關專家組成。
問題:
1.根據事件一,說明應選取哪三種不同的土料含水量進行碾壓試驗?除給定的碾壓參數外,還主要包括哪些?
2.指出事件二的不妥之處,并改正。兩個作業段同時進行分層施工應注意哪些要點?
3.根據事件三,分別指出新堤身土方填筑、老堤加高培厚施工土料填筑壓實度、壓實度合格率控制標準分別是多少?并說明理由。
4.指出事件四的不妥之處,并說明理由。
34、背景資料:
某溢洪道除險加固工程,控制段共5孔,每孔凈寬9.0m,底板頂面高程為21.0m,閘墩頂高程32.0m,墩預以上為混凝土排架、啟閉機房及公路橋。加固方案為:底板頂面增澆20cm厚混凝土,閘墩外包15cm厚混凝土,拆除重建排架、啟閉機房、公路橋。
為方便施工,加快施工進度,施工單位在未經復核的情況下,當現澆橋面板混凝土強度達到設計強度的70%時即拆除腳手架及承重模板。一輛載重汽車在橋上通過時,橋面發生坍塌,造成2人死亡、1人重傷,直接經濟損失360萬元。事故發生后,施工單位按項目管理權限及時向當地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進行了報告,并迅速組建由項目經理任指揮,項目監理機構、設計代表處的安全分管人員任副指揮的“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救援和統一領導與指揮。
問題:
1.根據《水工混凝土施工規范》SDJ207—82,說明橋面板拆模時機是否正確?為什么?
2.根據《水利工程建設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水利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事故分為哪幾級?并指出本工程的事故等級。
3.事故發生后,施工單位上報程序有無不妥之處?并簡要說明理由。
4.根據《水利工程建設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指出“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組成上的不妥之處,并說明正確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