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福建二級建造師考后資格審核:對成績合格考生進行核查并公示。
福建二建考后審核規定:
考試結束后對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進行考試資格核查,報考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或未按照考試組織機構要求辦理考后現場核查相關事項的,視為放棄合格人員資格,按當年度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考后現場核查工作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共同組織。具體安排另行通知,屆時請登錄“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行業管理—執業注冊—資格考試”欄目查詢。
對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由考試機構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10天,集中接受社會監督舉報。
失信處理:
(一)報考人員承諾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其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已繳費用不予退還;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二)報考人員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建立失信應試人員黑名單制度。加大失信聯合懲戒力度,加強跨部門聯動響應,完善“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應試人員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提交虛假信息與材料的,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的失信應試人員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施聯合懲戒。失信應試人員信息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