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二級建造師考后資格審核:成績合格考生進行網上公示,合格考生需規定進行現場核查,考后現場核查工作由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共同組織。
福建二建資格審核規定
(一)對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由考試機構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上述人員須于規定時間內攜帶與報考時所上傳所有附件相一致的原件,前往所屬考區審核點進行考后現場核查(具體事宜以考后現場核查通知為準),如果逾期未辦理視為放棄當年合格人員資格,當年度成績不予采用,也不再滾動至下一考試年度。
(二)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者未按照現場核查部門要求辦理考后現場核查相關事項的,按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三)報考人員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建立失信應試人員黑名單制度。加大失信聯合懲戒力度,加強跨部門聯動響應,完善“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應試人員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提交虛假信息與材料的,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的失信應試人員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施聯合懲戒。失信應試人員信息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
說明:
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全方位推動住建城鄉建設高質量發展超越行動計劃》(閩委辦發〔2020〕28號)精神,為提升我省建筑行業執業人員專業素質,2021年度對二級建造師的報考所學專業予以嚴格審核,2022年度起全面參照一級建造師報考所學專業進行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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