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版二建《施工管理》時間、數字、計算公式大全
時間考點
1、《簡明標準施工招標文件》適用的項目:工期不超過12個月、技術簡單、且設計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
承擔的小型項目施工招標。
2、資格預審文件的發售期不得少于5日。潛在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資格 預審文件有異議的,應在提
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2日前向招標人提出。招標人 應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作出答復前,應暫
停招標投標活動。
3、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代表及有關技術、經 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5人以上單數,其中技術、經
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2/3。
4、招標人和中標人應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根據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
5、招標人最遲應在書面合同簽訂后5日內向中標人和未中標的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 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履約保證金不得超過中標合同金額的10%。
6、政策法規變化對合同價格影響的責任:投標截止日前第28天規定為基準日期。
7、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申請報告56天后未進行驗收的,視為驗收合格,實際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驗
收申請報告的日期為準,但發包人由于不可抗力不能進行驗收的除外。
8、監理人審查后認為已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應在收到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后的28天內提請發包人進行工程驗
收。發包人經過驗收后同意接收工程的,應在監理人收到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后的56天內,由監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經
發包人簽認的工程接收證書。
9、承包人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索賠事件發生后28天內,向監理人遞交索賠意向通知書,并說明發生索賠事件
的事由。承包人應在發出索賠意向通知書后28天內,向監理人正式遞交索賠通知書。在索賠事件影響結束后的28
天內,承包人應向監理人遞交最終索賠通知書,說明最終要求索賠的追加付款金額和延長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記錄
和證明材料。
10、監理人應在收到上述索賠通知書或有關索賠的進一步證明材料后的42天內,將索賠處理結果答復承包人。
承包人接受索賠處理結果的,發包人應在作出索賠處理結果答復后28天內完成賠付。
11、《計價規范》對安全文明施工費的預付也作出明確規定。發包人應在工程開工后的28天內預付不低于當年
施工進度計劃的安全文明施工費總額的60%,其余部分按照提前安排的原則進行分解,與進度款同期支付。發包人沒
有按時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費的,承包人可催告發包人支付;發包人在付款期滿后的7天內仍未支付的,若發生安全事
故,發包人應承擔連帶責任。
12、監理人在收到承包人進度付款申請單以及相應的支持性證明文件后的14天內完成核查,提出發包人到期應
支付給承包人的金額及相應的支持性材料。
13、監理人對竣工付款申請單有異議的,有權要求承包人進行修正和提供補充資料。監理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
的竣工付款申請單后的14天內完成核查,提出發包人到期應支付給承包人的價款送發包人審核并抄送承包人。發包
人應在收到后14天內審核完畢,由監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經發包人簽認的竣工付款證書。發包人應在監理人出具竣工
付款證書后的14天內,將應支付款支付給承包人。
14、監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終結清申請單后的14天內,提出發包人應支付給承包人的價款送發包人審核并
抄送承包人。發包人應在收到后14天內審核完畢,由監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經發包人簽認的最終結清證書。發包人應
在監理人出具最終結清證書后的14天內,將應支付款支付給承包人。
15、因發包人原因建設工程未按約定期限進行竣工驗收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90日后當事人約
定的工程質量保證金返還期限屆滿;當事人未約定工程質量保證金返還期限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90
日后起滿2年。
16、分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在不遲于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5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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