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性較大工程的范圍
1 .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應當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驗算結果。
(1)不良地質條件下有潛在危險性的土方、石方開挖;
(2)滑坡和高邊坡處理;
(3)樁基礎、擋墻基礎、深水基礎及圍堰工程;
(4)橋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構件施工等; 來源:www.examda.com
(5)隧道[程中的不良地質隧道、高瓦斯隧道、水底海底隧道等;
(6)水上工程中的打樁船作業、施工船作業、外海孤島作業、邊通航邊施工作業等;
(7)水下工程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澆筑、爆破工程等:
(8 )爆破工程; 考試大論壇
(9)大型臨時時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橋的架設與拆除;橋梁、碼頭的加固與拆除;
(10)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2.必要時,施工單位對上述所列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還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下列人員應當參加專家論證審查會:
(1)建設單位項目或技術負責人;
(2)監理單位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相關專業監理人員及安全監理人員;
(3)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及其安全管理機構負責人;
(4)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及專項施工方案編制人員;
(5)專家組成員。專家組成員應當從專家庫中選取。由 5 名以上符合相關專業要求的專家組成。勘察、設計單位技術負責人及相關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參加專家論證審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