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人事考試中心、墾區人事考試中心,中、省直有關單位人事部門:
2016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和專業類別考試合格證明,從即日起準備發放,現將有關發證事宜通知如下:
一、發證辦法
1.在省人事考試中心服務大廳報名的考試合格人員,持準考證、身份證和1張2寸照片(領取專業類別(增報專業)考試合格證明的人員需另帶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或證書內部所有頁碼復印件),到省人事考試中心服務大廳辦理(哈市香坊區香和街21-1號)。發證時間:2017年3月10日至3月17日全天、3月20日至3月30日每天上午,節假日休息。
2. 在各市(地)人事考試中心、墾區人事考試中心報名的考試合格人員,持準考證、身份證和1張2寸照片(領取專業類別(增報專業)考試合格證明的人員需另帶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或證書內部所有頁碼復印件)到報名所在考試中心辦理(具體事宜詳見各地人事考試中心網站)。
二、其他事宜
1. 隨證書一同下發的《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須交單位,由單位存入考試合格人員人事檔案。
2. 領取專業類別(增報專業)考試合格證明的人員不發《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