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開展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電子證書試點工作的通知》得知,廣東二級建造師開展電子證書試點,通過廣東省電子證照系統制作電子證書,不再發放紙質證書。
廣東二級建造師電子證書管理
(一)證書效力
電子合格證明和電子證書(以下統稱電子證書)在全省范圍內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效力,其他任何形式的電子再轉換版本,不具備同等效力。
(二)證書的獲取、使用和驗證
1.證書獲取:合格人員可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服務平臺、廣東人事考試網登錄“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電子證書系統”查詢、下載或打印電子證書。
2.證書使用:使用時持證人可直接出示電子證書或其紙質打印版。
3.證書驗證:社會機構或個人等第三方可登錄“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電子證書系統”對電子證書信息真偽進行驗證。
(三)證書補辦
對于遺失的紙質證書,已實行電子證書試點的,原則上不再補辦紙質證書。確因工作需要,或對于暫未實行電子證書試點的考試項目,持證人員可按照原規定程序向證書發放機構提交相關材料申請補辦紙質證書。
實施范圍
對于在我省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的合格人員,通過廣東省電子證照系統制作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電子合格證明,同時,由國家統一制發紙質證書;我省自行組織的二級建造師和二級注冊計量師等資格考試,通過廣東省電子證照系統制作電子證書,不再發放紙質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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