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證書的有效期是在周歲65歲之前有效。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有效期一般為3年,有效期滿前3個月,持證者應到原注冊管理機構辦理再次注冊手續。在注冊有效期內,變更執業單位者,應當及時辦理變更手續。再次注冊者,還須提供接受繼續教育的證明。
二級建造師證書管理
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
二級建造師證書注冊
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流程分為:受理 → 審查 → 決定 → 告知。
根據《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必須經過注冊登記,即獲得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注冊后的建造師方可受聘執業。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機構為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的注冊管理機構。
二級建造師證書注冊包括初始注冊、變更注冊、延續注冊、增項注冊、不予注冊、注銷注冊、撤銷注冊、重復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