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9年度全省二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
甘職改辦函〔2010〕10號
各市州人社局(人事局)、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人事處:
根據建設部有關通知,經與省建設廳商定,現將2009年度全省二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含各專業)科目均為52分(試卷滿分120分);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科目為52分(試卷滿分為120分);建設工程規劃及相關知識科目為40分(試卷滿分為100分)。
二、資格證書及合格證明的辦理
對考試通過者,請通知本人所在單位到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辦理資格證書或合格證明。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通過考試成績合格者,其考試成績一律無效。
附件:
《2009年全省二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人員名單(共1019人,其中:923人發資格證書;96人發合格證明)》
二○一○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