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1年二級建造師證書領取的通知
2011年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已到,請通過人員按要求攜帶如下證件(原件)到市人社局209房間領取:
1、 準考證;
2、 畢業證(2001年以前畢業的請帶學籍檔案);
3、 繼續教育證;
4、 2張照片(一寸一張,兩寸一張)。
特別提醒:1、工作日周二去省廳蓋章、領證。
2、準考證是領取證書的憑證,請考生妥善保管,丟失后果自負。
3、各類職稱證書、執業資格證書請在考試結束后兩年內領取,過期不予辦理。
4、需要辦理繼續教育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請與市人社局培訓中心(505房間)聯系。
取證聯系電話:2826087
聯系電話:2827109
領取證書正在辦理中,請考生速來辦理。
盤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