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山西轉型綜合改革示范區管理委員會建設管理部、行政審批局,晉城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各有關單位(企業):
????為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有關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換領和延期工作的通知》(建辦市〔2023〕47號)等文件精神,做好省廳換領核發的有效期為一年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以下簡稱“臨時資質”)延期和省廳核發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重新核定等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設工程企業臨時資質延期
????(一)企業取得由省廳核發的臨時資質證書的,應按照有關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在其有效期屆滿前申請延期。臨時證書有效期屆滿前未申請延期的,逾期自動作廢。企業申請臨時資質延期時,應對材料真實性、合法性作出承諾,并填寫《企業法定代表人承諾書》(見附件)。
????(二)企業現有資質證書申請延期的,應在山西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暨智慧建筑管理服務信息平臺登記相應資質要求的所有企業主要人員。臨時資質與非臨時資質可同時申請延期,也可分別申請延期;且臨時資質項或非臨時資質項均須一次性申請延期。企業申請臨時資質延期時,應將其換證后資質項相應的原三級資質完成注銷后再行申請延期。
????(三)企業僅有臨時資質并申請延期的,經核準,頒發有效期5年的資質證書;企業同時有臨時資質和非臨時資質并申請延期的,經核準,頒發資質證書有效期以非臨時證資質證書有效期為準。臨時資質申請延期時企業凈資產、技術負責人需滿足《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規定的相應類別二級資質標準要求,其他指標需滿足相應類別三級資質標準要求。申請建設工程勘察、建設工程設計、建設工程監理乙級資質延期的,所有指標需滿足相應類別資質標準要求及有關規定。根據住建部門有關要求,工程設計資質延續時暫不考核注冊電氣工程師、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和注冊化工工程師,可以用相應專業的中級以職稱人員代替。
????(四)臨時資質涉及公路、水利、通信等方面資質延期時,應單獨上報,并按照交通運輸、水利、通信等有關專業主管部門要求執行。
????二、建設工程企業重新核定
????企業由于經營結構調整,在企業與其全資子公司之間,或各全資子公司間進行重組分立以及建設工程企業發生合并、跨省變更、國企改制(含事業單位改制)需申請資質證書的,應當重新核定企業資質。原企業、新企業相應資質證書上記載的全部資質,其企業凈資產、人員等內容應符合相應資質標準要求及有關規定;若新企業無資質的,人員等內容應符合擬承繼資質的相應資質標準要求及有關規定。
????建設工程企業申請吸收合并時,需將被吸收企業的注冊人員變更到吸收企業。被吸收企業在申報時未完成工商注銷登記的,合并后企業可取得有效期1年的資質證書。有效期內完成工商注銷登記的,可按規定申請換發有效期5年的資質證書;逾期未注銷或未提出換證申請的,其資質證書作廢。
????企業發生重組分立、吸收合并、國企改制(含事業單位改制)以及跨省變更等申請資質重新核定的,對于專業技術人員的個人業績,企業應當按要求填寫資質申請表中專業技術人員基本情況及業績表,并承諾真實。核定不合格的企業不予核準重組、分立、合并、跨省變更等事項。
????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5日起施行。
????附件:法人承諾書.wps
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4年10月8日
原文標題: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臨時資質延期及重新核定有關事項的通知
原文來源: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