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法規及知識考點解讀: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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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真題)
1.下列合同中,由《合同法》調整的是( )合同。
A.婚姻
B.收養
C.買賣
D.行政
【答案】C。本題考核的是合同法的調整范圍。下列是不受合同法調整的主要關系類型。
(1)有關身份關系的合同,如婚姻合同(婚約)適用《婚姻法》、收養合同適用《收養法》等專門法。
(2)有關政府行使行政管理權的行政合同。政府依法進行社會管理活動,屬于行政管理關系,適用各行政管理法,不適用合同法,例如政府特許經營合同、公務委托合同(如稅款代扣合同即是)、公益捐贈合同,行政獎勵合同、行政征用補償合同等。這些合同不是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則訂立的,因此不是民事合同。
(3)勞動合同。在我國,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合同適用《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專門法。
(4)政府間協議。國家或者特別地區之間協議,適用國際法,如國家之間各類條約、協定、議定書等。
2.建設工程合同屬于( )。
A.有名合同
B.實踐合同
C.要式合同
D.有償合同
E.單務合同
【答案】ABCD。本題考核的是合同的類型。建設工程合同屬于雙務合同、有名合同、實踐合同、要式合同、有償合同。
(2010年真題)
1.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不屬于( )。
A.雙務合同
B.有償合同
C.實踐合同
D.要式合同
【答案】C。本題考核的是合同的類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屬于有名合同、雙務合同、有償合同、諾成合同、要式合同。
2.在下列選項中,不屬于要式合同的是( )。
A.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B.企業與銀行之間的借款合同
C.法人之間簽訂的保證合同
D.自然人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
【答案】D。本題考核的是要式合同與不要式合同的區別。根據合同的成立是否必須采取一定形式為標準,可以將合同劃分為要式合同與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法律或當事人必須具備特定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或當事人不要求必須具備一定形式的合同。實踐中,以不要式合同居多。
(2009年真題)
1下列屬于我國《合同法》調整的法律關系是( )。
A.收養關系
B.勞動合同
C.稅款代扣合同
D.贈與合同
【答案】D。本題考核的是合同法的調整范圍。根據《合同法》規定,合同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合同是指債權合同,即兩個以上的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債權關系的協議。廣義的合同是指兩個以上的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廣義的合同除了民法中債權合同之處,還包括物權合同、身份合同,以及行政法中的行政合同和勞動法中的勞動合同等。不受合同法調整的主要關系類型包括:有關身份關系的合同(如婚姻合同、收養合同);有關政府行使行政管理權的行政合同(如政府特許經營合同、稅款代扣合同、公益捐贈合同、行政獎勵合同、行政征用補償合同等;勞動合同;政府時間協議)。
2.下列關于《合同法》中格式合同的表述,錯誤的是( )。
A.格式合同由提供方事先擬定,可以重復使用
B.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免除對方的責任、加重自己責任的,該條款無效
C.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
D.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格式條款提供方的解釋
【答案】B。本題考核的是格式合同。按條款是否預先擬定,可以將合同分為格式合同與非格式合同。格式合同是當事人一方為與不特定的多數人進行交易而預先擬定的,且不允許相對人對其內容作任何變更的合同。反之,為非格式合同。格式條款具有《合同法》規定的導致合同無效的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采用非格式條款。
1.下列合同中,由《合同法》調整的是( )合同。
A.婚姻
B.收養
C.買賣
D.行政
【答案】C。本題考核的是合同法的調整范圍。下列是不受合同法調整的主要關系類型。
(1)有關身份關系的合同,如婚姻合同(婚約)適用《婚姻法》、收養合同適用《收養法》等專門法。
(2)有關政府行使行政管理權的行政合同。政府依法進行社會管理活動,屬于行政管理關系,適用各行政管理法,不適用合同法,例如政府特許經營合同、公務委托合同(如稅款代扣合同即是)、公益捐贈合同,行政獎勵合同、行政征用補償合同等。這些合同不是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則訂立的,因此不是民事合同。
(3)勞動合同。在我國,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合同適用《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專門法。
(4)政府間協議。國家或者特別地區之間協議,適用國際法,如國家之間各類條約、協定、議定書等。
2.建設工程合同屬于( )。
A.有名合同
B.實踐合同
C.要式合同
D.有償合同
E.單務合同
【答案】ABCD。本題考核的是合同的類型。建設工程合同屬于雙務合同、有名合同、實踐合同、要式合同、有償合同。
(2010年真題)
1.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不屬于( )。
A.雙務合同
B.有償合同
C.實踐合同
D.要式合同
【答案】C。本題考核的是合同的類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屬于有名合同、雙務合同、有償合同、諾成合同、要式合同。
2.在下列選項中,不屬于要式合同的是( )。
A.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B.企業與銀行之間的借款合同
C.法人之間簽訂的保證合同
D.自然人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
【答案】D。本題考核的是要式合同與不要式合同的區別。根據合同的成立是否必須采取一定形式為標準,可以將合同劃分為要式合同與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法律或當事人必須具備特定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或當事人不要求必須具備一定形式的合同。實踐中,以不要式合同居多。
(2009年真題)
1下列屬于我國《合同法》調整的法律關系是( )。
A.收養關系
B.勞動合同
C.稅款代扣合同
D.贈與合同
【答案】D。本題考核的是合同法的調整范圍。根據《合同法》規定,合同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合同是指債權合同,即兩個以上的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債權關系的協議。廣義的合同是指兩個以上的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廣義的合同除了民法中債權合同之處,還包括物權合同、身份合同,以及行政法中的行政合同和勞動法中的勞動合同等。不受合同法調整的主要關系類型包括:有關身份關系的合同(如婚姻合同、收養合同);有關政府行使行政管理權的行政合同(如政府特許經營合同、稅款代扣合同、公益捐贈合同、行政獎勵合同、行政征用補償合同等;勞動合同;政府時間協議)。
2.下列關于《合同法》中格式合同的表述,錯誤的是( )。
A.格式合同由提供方事先擬定,可以重復使用
B.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免除對方的責任、加重自己責任的,該條款無效
C.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
D.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格式條款提供方的解釋
【答案】B。本題考核的是格式合同。按條款是否預先擬定,可以將合同分為格式合同與非格式合同。格式合同是當事人一方為與不特定的多數人進行交易而預先擬定的,且不允許相對人對其內容作任何變更的合同。反之,為非格式合同。格式條款具有《合同法》規定的導致合同無效的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采用非格式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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