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單位和相關單位的建設工程安全責任制度新考點
- 第4頁:知識點四機械設備等單位相關的安全責任
- 第5頁:知識點五政府部門安全監督管理的相關規定
- 第6頁:課后習題及答案
知識點五政府部門安全監督管理的相關規定
(一)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體制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國務院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對全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縣級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對本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二)審核發放施工許可證應當對安全施工措施進行審查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審核發放施工許可證時,應當對建設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進行審查,對沒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
(三)履行安全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的措施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履行安全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此案去下列措施:1、要求對檢查單位提供有關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文件和資料;2、進入被檢查單位施
工現場進行檢查;3、糾正施工中違反安全生產的行為;4、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責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午飯保證安全的,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或者暫時停止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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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小丫